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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人濫用醫療資源了!當然又是全民埋單!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高雄市有支9人登山隊在沒有入山證的情況下,擅自攀爬干卓萬山群峰。其中1人的眼睛被箭竹林劃傷,報警求助。今天(29日)南投縣消防局用直昇機空中救援,其他團隊以「裝備溼怕失溫」為由要求搭便機,把直昇機當計程車。
台灣濫用救援資源的情況太常發生了,包括總是有人要在颱風天、豪雨特報時去登山或游泳,或為了1點小傷就叫救援直昇機。台中市政府為了避免浪費公帑,研擬了《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民眾登山時間及強制保險,颱風時期登山可處2到10萬罰鍰。這個條例應該立法讓全台都適用,上山下海都應涵蓋在內。
2012年,有4個苗栗泰安鄉原住民非法入山,到高雄、屏東、台東交界處的大鬼湖採禁止買賣的牛樟芝。他們用手機通報國家搜中心說迷路而且有1人受傷。高雄縣消防局大舉搜救並出動救難直升機。上機後他們活蹦亂跳,到醫院也拒絕就診。檢警沒證據起訴他們,只能讓這些山老鼠落跑。
2015年,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副教授謝臥龍和友人開帆船出海,懷疑船故障就停在蚵仔寮漁港,因此和海巡人員有口角。謝男再開船,在外海500公尺處失去動力。因船上人沒有危險,海巡人員只救人不救船,但他們不肯請拖吊船拖船,海巡署被拗只得破例拖船。
2016年,有支11人的台中登山隊攀登中央山脈,其中3人求救。南投縣消防局派直昇機救援後發現,詹女、鍾男腳底水泡破皮,分別自稱有糖尿病和高血壓,張男無異狀拒絕就醫。直昇機來回2趟共花費20萬元,但他們依法入山,政府無法求償。
2016年,30歲潘姓女子與男友蘇姓男子攀登瑞芳區的劍龍稜,因水喝光了,竟打119要消防員送水上山,遭新北市消防局拒絕。潘女再打電話說她迷路,消防局為了避免意外只能派消防員上山救援,協助2人下山。
如果你也對這些濫用救援資源的行為不滿,就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呼籲政府立即修法讓這些人自付救援費用,別讓他們再浪費大家的納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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