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晨:重返從零到一的過程,去就對了!
鄭寧
2016-08-08 17:25

「錯過中國,就往外走向東南亞市場。」TiEA 理事長、AppWorks之初創投創始合夥人林之晨在「WHATs NEXT!移動到未來」移動網路產業高峰會上表示。

 

林之晨強調,理論上台灣的網路產業成功之後,下一步應該是向外走,而目標應該是中國市場,但事實是,不管是資源或是層級,我們可能已經錯過中國這班列車,對台灣來說,要挑戰已經是很困難的;因此東南亞市場應該是未來五年創業團隊比較合理的選擇,相較中國市場,東南亞市場是較有機會在短時間內克服的挑戰。

 

「去就對了!」對於新創團隊要如何走出台灣,林之晨認為,如果在台灣創業達到不錯的成績,卻還在猶豫什麼時候前往海外,去就對了、試就對了,不過有幾個前提,第一個要考慮的就是必須確保在台灣已經有相當程度的穩定度,第二個就是團隊在台灣要有一定的規模,否則在每個人都有一定責任時,很難再分出人力去海外親征;從零到一很難是事先想好的,所以「去就對了」,因為已經有過創業的經驗,所以到了海外也只是重新經歷「從零到一」的過程。

 

「WHATs NEXT!移動到未來」全程精彩時刻

 

針對行動網路趨勢,AppWorks之初創投創始合夥人林之晨接受Knowing採訪,暢談他對台灣發展網路經濟的建議, 他並進一步談到媒體與民主社會的關連性,以及新媒體產業的發展腳步!以下為專訪精華摘要:

 

你怎麼看Mobile Internet的發展趨勢?

 

大家如果記得,第一次Internet booming的時候,企業、廠商都等不及要做官方網站了,但是消費者根本就還沒開始上網。

 

我1999年創業的時候,台灣的上網人口大約是三、四百萬,大家就已經很興奮了,現在台灣的智慧型手機的普及度是一千七百萬台以上,但企業網站「Mobile Friendly」的比例,卻不到一半。特別是,企業有自己的APP來提供消費者服務的可能不到1%!

 

這像是消費者家裡買了電視,但是沒有很多節目可以去看。

 

所有手機用戶現在是不被滿足的,這是一個全世界的普遍情況,不是只有台灣。唯一是大陸市場比較快一點,因為大陸現在手機用戶是六、七億人,已經比PC上網的三、四億人還多了,因此現在全大陸所有的網路公司,都在發展Mobile。

 

台灣和美國,3年後Mobile將會變成主流!Mobile佔據人們的時間,會超過其它一切的東西,包括透過行動買東西、獲取內容,其它東西都會變成非主流。

 

以一個網路服務來講的話,大部份的流量和營業額來自Mobile,三年後會是確立的。接下來,就是透過Mobile去取得服務性的商品,就是所謂的O2O (Online to Offline)也會確立的。

 

因此物聯網在三年後,會變成一個獨立的行業,而不是一個配件。

 

 

在網路新經濟的大趨勢下,現在大家也都在談論新媒體對社會的影響,你怎麼看?

 

以前大眾媒體的民主,並不是真的民主啊!

 

因為總是有少數人,透過大眾媒體在洗腦!讓所有人誤以為是民主,但是每次到了選舉的時候,又會激起族群的仇視,那不是真正的民主。

 

真的要講民主體制的實踐,我覺得現在Social Media的時代,實踐程度遠遠超過以前大眾媒體的時代。

 

對新媒體的團隊來說,沒有包袱是最關鍵的。例如說報紙要轉型,雖然營業額每年下滑10%,但是還是有好幾億嘛!那就丟不掉啊!記者還是要幫報紙生產內容,但是他生產出來的內容是報紙先用,而不是APP最優先;因為報紙是最大的營業額來源,所以我的員工不能不去服務它,這就是最大的包袱。

 

我從來不覺得「新媒體」是一個字,你有看過臉書上,誰早上起來說:「我要看一個新媒體的嗎?」沒有的,但他們想要什麼?他們想要資訊、要知識、要內容。

 

新媒體是傳統媒體自己發明出來的一個字。對台灣臉書這一千六百萬用戶來說,沒有人在找新媒體,他們要的是能夠讓他們覺得開心、充實、被啟發、學習的內容與知識,如此簡單而已。

 

 

你提到民主與媒體的關係,所以你怎麼看「婉君」現象?

 

婉君和新媒體一樣,都是「偽議題」。

 

網軍就是舊媒體的人在叫的嘛!但台灣的網軍是誰?就是一千六百萬的臉書用戶,但他們不是「網軍」,他們都是「人民」啊!

 

事實上,有白帽就會有黑帽,黑帽會永遠存在!但隨著社群媒體的力量越來越大,其實黑帽這件事情的價值會越來越難彰顯,也就是說派一群人幫我去散播一個消息,那這個消息沒有被再分享的話,他就永遠擴散不開來。

 

當這個消息會被再分享,表示這個消息本身是被認同的,所以不在於第一波散播的人有沒有拿到錢,而是這個消息本身本來就是被認同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些拿錢散播消息的人,只是稍稍加速了這個消息散播的速度,但並不是因為「他們」讓這個消息被散布。

 

放大格局來看,你怎麼看待全球網路產業的競爭態勢?

 

Internet這個行業的競爭程度比實體大太多了!

 

比如說我在這個街邊開了一家小籠包店,那方圓三百公尺內如果都沒有小籠包店,我就是一個local monopoly,只要我的小籠包不要做的太難吃,其實懶的走遠的人都會來我這裡吃小籠包。

 

但在網路上是沒有local monopoly這件事,每個人都是在二億五千萬個網站、二百萬個APP上競爭,所以消費者不喜歡你的服務,隨時都有下一個可以換。

 

更關鍵的是,轉型其實是很困難的。A服務做不好的,轉去做B服務也是有成千上萬個競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