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劣油案在一審被判無罪,重打檢方一巴掌,也使民眾滅頂行動愈來愈激進,甚至彰化地檢署打算來個絕地反攻,力求要在二審逆轉。檢方提出法院的九大錯誤,力求在二審逆轉一審的無罪判決。
另外,在PTT上發起的秒買秒退活動,全台的好市多都嚴陣以待,甚至傳出部分分店開始限制購買數量(未經證實)。鄉民們在好市多使用「秒買秒退」戰術,其實過去不少人用過類似的方法,重點就是人民有許多「人」,因此靠人海戰術是唯一的作法。鄉民的訴求無他,就是要好市多別再進味全商品,或是頂新與魏家完全退出味全經營,務求讓我們購買的林鳳營鮮乳,不會再成為頂新營收。補充一下各方看法,消基會不認同這樣的方法,而蘋果日報詢問法界人士,他們認為此舉可能違反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該法條明文規定:「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但這屬於告訴乃論罪,因此多數商家多不會使用這條法律控告消費者。
有關這次的「秒買秒退」激進滅頂,味全執行長蘇守斌也用公開信告訴大家,「味全牽動3千名員工的家,有六成股權屬於數萬名股東,但重點是頂新擁有四成的股權。」(我想,現在唯一解決方案,就是頂新拋出持股吧,否則就換股東變賣持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