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實體到虛擬空間,我都要捍衛隱私!
何宇軒
2015-07-10 00:34

什麼叫隱私?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莊庭瑞在台權會的演講中,幫我們做了簡單的介紹:

 

隱私有什麼作用?它是讓人自我實現的要件,例如在研究思考的時候不希望受到干擾、想獨處,這也是很重要的。隱私在廣東話叫「私隱」,可以解釋成「我想把自己隱藏起來」的意思,是滿有趣的解釋。

 

關於隱私有幾個項目:

 

空間:如自己的住家、居所,在裡面是可以不受到干擾、獨處的權利跟自由,是實體空間的概念。

 

資訊空間:例如我硬碟裝了我很多的日記,以往是紙本日記放在抽屜裡,裡面有我的想法。現在我的日記放在我的筆電硬碟裡面,還有像是我部落格放在雲端服務設定隱藏,是我個人的思慮的文字,不希望被他人看。

 

除了空間,還有資訊流通的控制也算在內,例如信件往返,郵局不能拆開信封,或是電郵廠商沒有權利去看。

 

隱私的概念也會隨著技術移轉而有所不同,像從以往寫信變成打電話,如果從電訊交換器聽到通話內容,是隱私侵害嗎?對方可不可以辯稱,他沒有入侵實體空間,所以不算侵犯隱私?在美國是藉由司法判例,認為偷聽電話是侵犯隱私。

 

有人提到,在使用臉書時,在使用者條款就已經同意讓他人使用者貼出的照片及文字,然後有時候記者就去翻拍,讓人覺得隱私被侵犯了。像這種使用者條款,假設你按同意,但到底同意了什麼?一般人不會看那麼仔細,可能字面同意的比你實際願意的還多。

 

如果你透過服務把內容分享到社交圈,在社交圈中彼此約定,只有朋友看得到,但是朋友把它複製再傳給其他人,雖然也是讓人覺得不舒服,但是情境就不一樣,這就是信任的議題了。


圖/台權會活動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