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又見死不救,但置身事外才是王道!
楊宏彥
2016-08-14 08:00

 

記者又見死不救!這已經不是小時候有沒有讀書的問題了!但事情沒有你想的這麼簡單!

 

根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薩爾瓦多日前發生一件悲劇。有個男子被卡車撞傷後倒地,狀甚痛苦。第一時間到場的女記者和攝影師沒有協助男子送醫,女記者還問了重傷男子一連串的問題。男子說他被撞,受傷了。她追問:「那時你沒看到車子嗎?」男子痛苦地回答沒有。她又問:「要不要送你去醫院?」男子已奄奄一息,說不出話,只能哀嚎。她還問:「你原本要去哪裡?」訪問結束沒多久,男子就身亡。

 

記者的工作中,本來就有「旁觀他人之痛苦」這個部分,但袖手旁觀到這個程度,真的很離奇。當然,也許男子傷勢太重,即使女記者立即打電話叫救護車也來不及。也許女記者看到男子並沒有嚴重外傷、出血,覺得他沒有大礙才採訪。也許女記者察覺男子傷勢嚴重,可能傷到頸椎或脊椎,才不敢搬動他,等待專業救護人員。但光從影片中她問「要不要送你去醫院?」這點來看,很顯然她處理事情的先後順序有問題,缺乏同理心。

 

記者見死不救引發最大爭議的,當屬2012年12月3日發生在紐約地鐵的事件。58歲韓裔男子韓基碩(Ki-Suck Han)和30歲的戴維斯(Naeem Davis)發生爭執,他被戴維斯推下月台。他掙扎著要從軌道爬上月台,但來不及,被列車撞死。

 

案發時,紐約郵報特約攝影記者阿巴西(R. Umar Abbasi)也在該月台等車,他拍下韓基碩臨死前的一刻。照片刊出後阿巴西被痛批有時間拍照為何不伸出援手,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前評論節目主持人賴瑞金也在推特上質疑紐約郵報是不是太超過了。阿巴西回應從韓基碩落軌到被撞死只有22秒,他拍照是想用閃光燈對列車駕駛示警,但距離太遠他救不到人,強調離死者更近的人都沒去救。

 

1994年普立茲新聞攝影獎由凱文卡特(Kevin Carter)奪得,他在蘇丹拍下了他的得獎作品。照片是一個瘦到只剩皮包骨的非洲女童,趴在地上,垂下的頭似乎比身體還大,看得出來她已瀕臨死亡邊緣。她的身後有一隻禿鷹正虎視耽耽,應是在等她死後吃她的屍體。卡特蹲下拍照,趕走秃鷹,給女童一點乾糧和水,目送她爬到救濟站,就搭飛機離開。

 

這張照片造成世界悲痛和關注,美國因此投入大量物資和人力救助,但也引發很大爭議。有人批評卡特只顧拍照、得獎,不管小女孩死活,自私、殘忍、冷血,質疑他到底為這些瀕臨死亡的孩子做了什麼。得獎後的2個月,卡特在車上用廢氣自殺,結束33年的生命。

 

他留下紙條,說他真的很抱歉,生活的痛苦遠比快樂更多,他心中全是對死亡、屍體、憤怒和痛苦的記憶,揮之不去。然而那些痛罵他的人,幾乎都沒踏上過被戰亂、飢荒、疾病、貧窮肆虐幾十年的蘇丹,不知道他從小就對南非黑人受到歧視、隔離很不平,也不知道他有多想用照片揭露世界的黑暗、不公並幫助有需要的人。

 

沒有卡特拍的照片,就沒有後來美國救了無數人的人道救援。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批評別人,是全世界最容易做到的事!

 

記者當中的確有很瞎的,老是問死者家屬「你有什麼感覺?」的記者也大有人在。但這個世界上也有不顧自身安危深入戰亂地區採訪的記者,甚至因此喪命。前述的三則新聞,何者該救,何者不該救,相信大家已有答案。

 

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提醒大家行動講話比言語大聲,咒罵黑暗不如點根蠟燭!

 

延伸閱讀:里約奧運開幕一周 難民代表團有此成就

首圖翻攝自https://goo.gl/NtSgK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