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的進步,個人隱私所受到的監控可說是越來越嚴重,早在1948年,喬治.歐威爾就在他著名的小說《1984》中,寫下了「老大哥正在看著你」的句子,預言了監控無所不在的未來。
在網路發達的現在,不只是你有形的一舉一動,甚至無形的購物、就醫等數據,在這個大數據的時代也成為了被監控的對象。針對這個主題,台灣人權促進會今(8)日舉辦了「巨量資料的隱私與倫理議題」講座,邀請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莊庭瑞(見圖)主講,以下是演講摘要:
以往的交易是單純銀貨兩訖,現在的情形則是越來越多的行為有價值,例如我們使用社群媒體,沒有付他錢,但對方知道我們很多東西,從我們的異動行為分析中得到收益。但他收集處理的方式,跟我們所認識的可能有落差。
隱私並不等於秘密
「隱私」跟「秘密」不太一樣,因為有時候希望保有隱私,但活動不是秘密進行;例如示威遊行,因為有很多人上街頭,如果沒有特別被監控,政府其實不知道你在那幾十萬人之中,這也算是一種隱私。
匿名還是可被推敲
有人認為,隱私就是匿名,有一種看待匿名的方式叫「去識別化」,例如在一組資料中,把可以識別當事人的資訊刪除或隱藏。但是很多去識別化的資料是可以再被識別的,例如像有的消費記錄,雖然不知道對方是誰,但可以推敲出他的背景。像是美國有人藉由交叉比對netflix租片紀錄與IMDB評分內容與時間,真的查出對方身分。
事先同意也有盲點
巨量資料因為非常大,做整理分析之後,預測的能力更精確,這時就有倫理問題,因為是大眾自願交互給出的(例如消費記錄),廠商可以進行促銷。有人會說,是不是事先有同意就好,不同意就別去消費?但很多情況你不知道你同意了什麼,你不知道後續資料怎麼被使用,可能有的項目你同意、有的不同意。
使用條款須做評比
很多服務提供廠商,例如臉書,都有使用者條款,但通常沒人專心看完。國外團體有些團體,例如EFF.org,有對大廠商對使用者的基本權益保障做評比,也有另一個團體在評比使用者條款的好壞,像是是否太長(讓人沒耐性)、太短、太超過(概括式同意),甚至會比較新舊版本差別、有沒有常變動等等。
圖片來源:何宇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