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國會於這個月通過法案,將提高戀童癖性犯罪者的刑罰,也祭出「化學去勢」的方式希望可以減少戀童癖犯罪。
但對「救人」為職責的醫師而言,化學去勢儼然是違反醫學倫理的行為,對此爭議,印尼總統佐科威也表示,印尼憲法尊重人權,但若與性犯罪相關就無法妥協,他認為「化學去勢」能夠減少性犯罪,也提到若醫生不願實施手術,也會找政府醫生或是軍醫來實施。
戀童性侵殺人案令人髮指
澳洲一名戀童癖男子史卡利以變態手法凌虐女童,再以殘忍方式殺害,甚至將過程拍攝成影片至網路上販賣,其中一部影片更是將小女孩性侵後,用各種殘忍方式進行性虐後殺害,遭菲律賓當局指控犯下人類史上最邪惡之罪刑;已廢除死刑的菲律賓也正考慮恢復死刑制度。
首個化學去勢合法化的亞洲國家
南韓於2011年通過對性侵兒童犯進行化學去勢的相關法令,經判定屬條件適用對象,當局便會利用藥物注射抑制其性慾,且注射藥物時間可長達十多年,此外,犯人還須接受行為及心理治療。
然而先不論化學去勢的效果,有許多人認為化學去勢不僅涉及了醫學倫理及人權問題,另一方面也質疑「去勢」對罪犯所帶來的心理創傷是否還會引發更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