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反課綱活動,發生警方逮捕記者事件,引發各界爭議,台北市警局針對集會遊行活動的「新聞處理」制定「標準流程」,其中關於警方能裁量,地區是否為公共場所,如果是”未開放不特定人士出入場所”,而記者進入採訪,就會被逮捕,對此再度掀起媒體界抨擊,質疑警方權力無限上綱,來看各界看法。
反課綱同樣會再次被逮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痛,質詢台北市場柯文哲,依照這種SOP,再發生一次反課綱行動,記者不是被請出去,就會被逮捕,這樣對嗎?
台灣記者協會
市警局現以認定採訪現場是否為公共場所之名,行限制記者採訪權之實,嚴重侵犯採訪權。記者採訪緊急狀況,還要等警方認定才能開始採訪嗎?只要警方認定不能採訪,記者就不能採訪?市警局無限上綱警察權,簡直是侵犯新聞自由!
記協會長陳曉宜
柯市府比郝市府還不如,竟然以上對下的方式「規範」記者能否採訪,台灣新聞自由的民主成果,都被市警局踐踏殆盡。
反課綱活動被逮捕記者
自由時報攝影記者廖振輝表示「有哪一場台灣抗爭史,有記者獲准進入採訪?」,因為同案件遭逮捕的獨立記者林雨佑則說「這個規定恐怕造成媒體噤聲的寒蟬效應。
精神科醫師潘建志
認為媒體行使的自然是人民託付的言論自由權利,如果真的入侵私人場所,有民法的侵權行為可提供擁有者提告,而政府若有維持秩序的必要,必須限制人民的集會遊行權利或是言論自由的權利,應該要經過行政首長的副署以及民意代表的監督,不可讓警方權力凌駕於市長以及民意之上。
我認為這完全是立場的不同,警方有他執法,維護行政組織的義務,而記者對於公共議題也有他採訪的權利,為了降低未來雙方衝突的可能性,如果要制定一個兩全其美的行政流程,當然不可能,所以這一套警方設定的SOP,完全是從執法立場來看,沒有民意基礎,當然得回頭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