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眾哺乳 = 裸露性器官?
端傳媒
2015-12-07 09:38

11月27日,一家名為「北京往事」的公益組織在其新浪微博平台發布了一張年輕女子乘北京地鐵時哺乳的照片,照片沒有\x08打馬賽克,配文稱「公共場所注意舉止,不要裸露性器官......這裡是北京的地鐵上,不是你們村的公車」。微博註明,相關內容來自於某位網友。

 

這條微博發出後引起眾怒,有網友批評拍照者侵犯隱私,指責「北京往事」言論充滿惡意且涉嫌歧視農村人,也有人表示拍照者混淆了母乳餵養和裸露身體的概念。「北京往事」及拍照的網友隨後分別道歉,但當事人楊女士夫婦表示已聯繫律師,將以涉嫌侵犯隱私權及名譽權為由,起訴新浪微博、拍照者及「北京往事」等相關方。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其官方微博回應事件時稱:「第一時間進行母乳餵養是每一位哺乳媽媽和寶寶的權利,包括在公共場所。」

 

楊女士的丈夫方先生表示,他與妻子來自河南信陽,到北京已有6、7年。事發當日,他正帶着妻子和3個月的女兒坐地鐵回家,因女兒身體不適且有吐奶的習慣,一次不能餵太飽,孩子在地鐵上餓了並開始哭鬧,妻子這才給孩子餵奶。

楊女士也表示,當時地鐵上人很多,但並沒有人提出意見,自己也沒有注意到有人偷拍。她又稱自己也是迫於無奈,「就算在家的時候我都要到房間內去餵孩子,誰願意在那麼多人面前餵奶啊?」

 

不少網友都對楊女士表示支持,網友「醫生媽媽歐茜」認為,乳房是孩子的「糧倉」,不是「性器官」,孩子餓了就應該餵。她還表示,「北京地鐵是怎麼了,人家(國外)議會上還哺乳呢!」,並附上了一張阿根廷女議員在議會哺乳的照片。

 

有網友認為楊女士應該指責沒有為女性哺乳提供充足場所和設施的政府,而非拍照者,並稱人家在公共場所有拍照的權利;但也有人提出針鋒相對的觀點,指出即便是公共場所,拍照行為也需要視具體情況不同而有所區分和限制,比如在風景區對着100人拍照,或跟着一個人近距離連拍5分鐘,後者顯然構成騷擾。

 

《人民日報》則指出,北京地鐵「人貼人、肉貼肉」,「非禮勿視」沒有迴旋餘地;然而母親有哺乳的權利,乘客也有乘坐的權利,應當討論的是如何平衡哺乳權與乘坐權之間的關係。

 

公共場所哺乳是一個世界性議題,美國、加拿大、巴西、英國等國家的母親都曾為爭取公共哺乳權而發起多種抗議行動,許多國家都在公共場所建有專門的哺乳室。中國的母親們近年來也多次發出抗議,包括從2012年以來在全國多個城市發起集體哺乳「快閃」行動,呼籲建立哺乳室。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及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也正在發起「母愛10平方」的活動,宗旨在於推動中國公共及辦公場所為哺乳期女性提供哺乳空間。

 

中國著名女權行動者李思磐認為,哺乳室是必要的,但不能成為隔離哺乳媽媽的「圈養」設施,她們既可以選擇使用哺乳室,也應有權在任何可逗留的空間哺乳。

 

中國「婦女傳媒監測網絡」電子刊物《女聲》指,「『公開哺乳』影響他人的説法,或許又是一種以『得體』為名對婦女的性別檢查。如果以此為理由建哺乳室,那麼它就將是一種限制,而不是基於母嬰權利的公共服務。」 該組織的微信公眾號「女權之聲」也表示,在公眾場所哺乳有時不可避免,承認並尊重這種哺乳的權利才是文明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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