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台北與新北市在年節也很難買到鞭炮,包括某些大都市也是如此。是不是都市都禁放煙火、鞭炮了呀!
只說對一半
2013年,雙北政府禁止燃放所有會發出巨大的聲響、或較危險的鞭炮,比如沖天炮、甩炮等等,但旋轉類、不會亂竄的鞭炮是OK的,比如蝴蝶炮,以及老少咸宜的仙女棒。其實在人口密集的都市燃放沖天炮等危險炮種確實危險,在年節時許多火災都源自於隨意燃放鞭炮,包括高雄市也明令規定沖天炮、蜂炮、雙響炮等炮種不可燃放。年節前後,關於鞭炮禁令的新聞通常都會再報一遍,愛放鞭炮的民眾要多加留心。
放鞭炮須注意時間管制
為了維護住家安寧,每個縣市的燃放時間都有管制,以雙北來說,晚上10點至上午6點之間不能燃放飛行類、升空類、摔炮類的鞭炮或煙火,但除夕與過年當天時間限制會放寬或取消。沒有遵守時間管制者,若被取締將被罰鍰3000元至3萬元整。
有些地方不能燃放煙火
住家、養護機構、學校等文教機構周圍為了維護安寧都不能燃放鞭炮,而加油站、可燃性氣體儲槽等危險場所為了安全起見也禁止。另外,並不是空曠處都能放鞭炮,每年市政府會公告一些空曠地,比如河濱公園為合法燃放煙火場所,想放鞭炮者請注意相關新聞或公告。
(圖片取自pixabay)
不是所有鞭炮都合法
有些鞭炮或煙火是違法的,購買或持有會處以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未附加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不合法爆竹煙火)是不能販賣的。若發現有人販售未貼上認可標示的鞭炮、煙火請通報警察取締,千萬不要知法犯法,買回家燃放。
雖然住在某些都市不能燃放刺激好玩的沖天炮對小孩來說是一大憾事,但政府也是為了消防疑慮而禁止,畢竟消防人員也想好好過年,為了取悅民眾而開放在都市燃放危險性高的鞭炮,讓消防隊員疲於奔命,且增加民宅損傷的風險並不公平。
(首圖取自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