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奇數月份的25日,是民眾期待生活小確幸的日子,五、六月的統一發票你對獎了嗎?你知道統一發票不是對中就能領獎,他還有許多限制嗎?
下面會列出7項大家常常會領不到獎金的狀況:
領獎要身分證
有許多學生在外宿時不會隨身攜帶身分證,但是領獎是需要攜帶身分證的喔。
打統一編號的發票不能領獎
當大家在大學玩社團時,買東西打統編是常見的事情,萬一費用不能請領時,總會想著發票留下來等對獎,你知道在發票上有註明統一編號是不得領獎。
發票上面沒有載明金額或交易金額零元不能領獎
如果你中獎的那張發票,因為贈品或其他的狀況,導致沒有金額在上面或是為零元的話,是不可以領獎的。
過了領獎期限不能領
總是在對發票時發現上期或上上期的發票,如果發票有中獎,但是已經過了領獎期限時,是不能領獎的。例外的是如果領獎期限的最後一天,剛好是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可順延一天給獎。
破損不全或模糊不清該怎麼辦?
可請申請人先向原開發票營業人補行蓋章出具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 相符的證明,並經查明無訛,仍可發給獎金。
無實體發票印成紙本會少一次中獎機會
現在大多的人都會用電子載具結帳,財政部也為了宣導無實體店子發票因此有一個「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但是如果你在結帳時印出電子發票時,就喪失領獎資格了。
領獎只能二選一
如果同時對中「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以及「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只能擇一領取,不能通通都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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