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天以7比2的票數,通過對臺南市長賴清德的彈劾案。起因是在今年一月初臺南市議會議長選舉,議長當選人李全教疑似賄選,因此賴清德表示,在議長當選無效官司釐清之前,都不願意進入市議會開會。
當時市民多半支持市長的做法,但隨著不進議會的時間越拉越長,臺南市議會開始空轉,許多重要的案件都沒有辦法審核與進行,市政府與議會之間的衝突日漸升高,兩邊都不願意退讓,至今議會仍然停擺。
對於賴清德而言,在李全教賄選之後,他堅守民主價值,守護民主的做法並沒有錯誤。只是他選擇守護民主的方式,是以不履行地方制度法中,市長須進入議會備詢的義務,時間長達兩百多天,還將繼續下去,但這樣的行為早該在二月初,臺南法院做出聲押李全教的判決之後,身為市長就應該以大局為重,進入議會全力推動市政,而不是繼續堅持不進議會備詢,他這樣的做法,對於臺灣的民主法治而言,又何嘗不是另一種傷害?他讓議會的功能幾近停擺,又怎麼對得起因為信任他,將手中的選票投給他,相信他會帶領地方繼續前進的190萬臺南人民?
雖然賴清德市長在下午召開記者會,認為監察院通過彈劾是本末倒置的行為,但他用不進議會備詢的行為,表達自己的情緒與價值觀,任內為了政治恩怨,以及想要達到完全執政的目的,選擇不履行身為市長的義務,讓市政無法正常運作,「本末倒置」這四個字同樣也適用於賴清德市長的身上!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