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常批評青少年上網的壞習慣,但原來大人也好不到哪裡去。美國華盛頓大學和密西根大學的研究員最近合作一項研究,訪問五十個州二百多對親子,發現孩子也希望管管爸爸媽媽如何上網,特別是:爸爸媽媽如何分享孩子的生活。
譬如說,你想不想媽媽在臉書上寫「小子今早貪睡又遲到上學了!」爸爸上傳你穿小背心的照片,附帶文字「小妮子有必要穿得那麼露嗎?」又或者,在學校過了糟糕的一天回家,卻發現媽媽老早把「老師又來電話投訴!」公佈天下?!
如果你的答案是「千萬不要」,那麼你跟很多接受調查的子女一般想法。有趣的是(也許其實不怎麼有趣),在應否上網分享子女生活這課題上,親子間的看法有很大差異:認為該好好規管這種分享的青少年(10至17歲),比父母足足多出三倍。至於「不要邊開車邊發訊息」,以及「人家跟你談話時你就別上線」等等,兩代人看法倒挺一致。
這時候,爸爸媽媽大概有話要說:分享養兒育女的快樂與哀愁,本來就是分享我們作為家長生活的一部份!況且,在網上跟同路人聊孩子,也是紓解情緒的方式,也許還可以藉著別人的經驗,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呢。譬如說,你小時候偏吃,不也是網友給我建議好方法才糾正了?﹗
爸爸媽媽說的其實也有道理,不過他們可能忽略了,這道理要是放到網上世界來,會增加很多新挑戰甚至新麻煩。因為網上訊息往往比他們想像的,傳播得更遠,也留得更久。
事實上,那些令人尷尬、暴露私穩的相片即使要刪,也不一定刪得掉,因為別人可以私自留存下來,在別處發表——那些別人,可能是不講道義的商人,也可能是壞心眼的、愛欺負小孩的人。
即使幸運沒碰上壞人,家長還得算上孩子長大後的想法。今日在浴盆裡笑得嘩啦啦的胖娃娃,他日長成少女後也許會痛恨那些在網上流傳的浴照,希望重新掌管自己的網上形象。
那麼,孩子該怎樣和爸爸媽媽約法三章?既尊重父母分享的權利之餘,也尊重孩子的隱私?
不妨參考研究員和法律學者的意見:父母發佈前請先徵詢孩子;分享正面訊息比分享糗事容易接受;某些情況下,隱去孩子的名字或乾脆不放照片比較安全;利用網上工具,合理地限制分享對象。
如果爸爸媽媽還是不樂意跟孩子約法三章,不妨分享法國人的觀點:當地警方近日提示家長,未經同意分享別人的照片是違法行為,可以罰款五萬元和監禁一年。這些條文規範的對象包括為人父母者,因為「家長有責任保障他們的子女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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