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倫海洋政策 其實扁政府提過類似的
葉立斌
2015-11-24 16:10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朱立倫在網路上發表有關海洋的政策,但是有點年紀的應該都記得,前總統陳水扁也制定類似的政策。

 

 

2003年,前副總統呂秀蓮造訪東沙島時,提出海洋立國的國家發展藍圖。在2001年,陳水扁成立海洋事務委員會與海洋政策綱領,雖然有意義又缺乏法律依據。同篇報導提到,台灣應與歐盟接軌,制定類似《京都議定書》與《海洋法公約》的政策,以與世界同步。不過細項的政策,網路上查不到。我記得去年去學風浪板時,教練曾提到扁政府曾推行海洋教育,當時的行政院體委會(現改編制為教育部體育署)還編了一筆預算推行水上運動,例如風浪板即是一例。風浪板上還可看到行政院體委會的字樣。前情提要到此結束。

 

 

我們來審視朱立倫的政策細項。

 

 

一、 開放的海洋

修訂海域遊憩、娛樂漁業與港口管制法規,解除國民親海限制,在安全前提下,享受自由進出海域的便利(由A港出、B港回)。

 

配合國內遊艇產業發展,加強與漁民溝通合作,逐步將功能降低之漁港轉型為遊艇港,並提供合理之泊船席位。

其實台灣的遊艇業是名揚海外的,就像薩克斯風與hTC手機一樣都是台灣精品的一環。

 

 

建置「國家海洋資料庫」,有計劃地彙整與建置海洋攸關之生物、觀光資源、環境等資訊,並開放申請,供各界運用。

 

 

結合民間力量維護海岸與海底環境,並改善休閒遊樂設施,以提供民眾高品質的海洋休閒活動,並保障一般民眾親水的公共通行權益。

就因為這點,有網友笑稱以後要會浮潛才能畢業,延續總統馬英九推廣游泳的政策。

 

 

規劃保護沿海重要之自然與人文景觀,並結合國際郵輪航線,以強化港灣城市之國際行銷,擴大推動商港及漁港提升為「綠色港灣」之國際認證。

 

 

二、 文化的海洋

藉由鼓勵在地、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及傳統海域之權益,鼓勵發展文創、觀光、休閒、文化等活動,活化漁村,以發展台灣具有特色的海洋文化。

 

評選安全與適當的地點,建立「水下博物館」及水下文化資產展示中心,以推動在地觀光發展與水下文資之教育訓練,並加速建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制。

正好配合文化部前幾年制訂的水下文物相關保護法案。

 

 

三、 繁榮的海洋

 

結合產官學民力量,建立「台灣海洋健康指數系統」,以維繫海域之健康與發展及整體規劃海岸與海域之功能分區,積極發展各項「海洋觀光」,研究評選具有潛力的產業,提供合宜的補助獎勵措施,使台灣海洋觀光產業日新又新、持續興盛。

 

 

將低度利用或廢棄漁港,轉型規劃復育珊瑚礁或海草床,使成為具有海洋觀光休閒和經濟生產力之「生態港」,以復興逐步沒落之漁村及其經濟。

 

 

為維護「漁業大國」聲譽,推動我國遠洋及沿近海「友善船隊」之建立,除遵守國際規範外,亦建立相關標章及強化宣廣,推動我國漁業之多樣發展。

 

 

強化國民親近海洋應具備之知識與技能,寬列海洋科研與教育預算,加強海洋各項人才之培育、考選、實習及運用,並獎助參與國際海洋相關組織、學術研究與合作交流活動。

 

相信大家都去過海洋博物館,因此這項政策大家應該都很熟了。

 

 

圖片來源:朱立倫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