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恐關7年罰5千萬!隱形眼鏡的出國購買限制報你知
何渝婷
2019-08-13 12:15

現在的隱形眼鏡五花八門,不管是透明的、放大片、變色片,都各有它們的市場。而台灣人的隱形眼鏡使用量相當可觀,根據經濟部統計,2016年台灣生產約14億1600萬片隱形眼鏡,其中就有2.5億片是台灣人購買的。

 

除了台灣自己生產的隱形眼鏡之外,也有許多人會選擇購買國外的美瞳商品,所以從國外代購隱形眼鏡也相當盛行。

 

不過你知道,攜帶超量的隱形眼鏡入境,並且有代購、轉售的行為,可能已經違法了喔!

 

根據食藥署,隱形眼鏡的主要功能是為了矯正視力,所以是以醫療器材列管。由於隱形眼鏡是直接與角膜接觸的鏡片,如果未遵照其使用方法或其他相關注意事項,有可能會造成角膜潰瘍、角膜炎或結膜炎等眼部疾病,嚴重時甚至還可能會失明。

 

根據台灣的《藥事法》規定,欲販賣隱形眼鏡等醫療器材的業者,應先向所在地衛生局申請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而且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先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才能開始做。

 

而一般民眾也得注意了!一般民眾入境可攜帶隱形眼鏡的數量規定為單一度數60片,且每人以單一品牌及兩種不同度數為限。

 

如果民眾將國外購買回來的隱形眼鏡,轉售給其他消費者,而非自用。就等同於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最重可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所以大家還是不要心存僥倖,以免最後得不償失呀!

 

(首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