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出爐!香港證券監管機構發布有關基金投資加密貨幣的規則
區塊鏈世界 / 鄭寧編譯
2019-10-09 17:30

(示意圖/圖片來源為Pixabay)

 

在10月4日的公告中,香港金融市場監管機構正式制訂了去年11月發布的框架,該框架旨在監管將其投資組合的10%以上分配給虛擬資產的基金。

 

這份長達37頁的法規立即生效,將虛擬資產定義為「數位形式」的價值數位表示形式,例如數位貨幣,公用事業通證、證券或資產支持的通證。

 

它還包括任何其他本質上具有相同性質的虛擬商品、加密資產或其他資產,無論它們是否屬於該機構現行條例所定義的「證券」或「期貨合約」。

 

除此之外,該文件還相當廣泛,因為它大部分遵循了證監會一般許可的有關基金管理人的現行規定。

 

例如,投資於加密資產的基金經理,必須至少擁有300萬港元(約382,000美元)的資本,這與證監會第9類(資產管理)被許可人的最低要求相似。需要任命一名獨立的監察官,並且必須起草詳細的合規程序。

 

加密貨幣基金經理必須任命第三方保管人,並且基金和基金經理的資產必須分開存放。法定貨幣還必須在有執照的香港金融機構,或證監會認可的司法權區分開存放。

 

選擇保管人時,基金經理必須確定該機構有能力處理虛擬資產,並了解相關概念,例如錢包。如果滿足某些要求,證監會的確可以自我監管。

 

在交易方面,證監會要求基金經理在使用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之前,對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廣泛的盡職調查。

 

本文為榮格財經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香港證券監管機構發佈有關基金投資加密貨幣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