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拍板虛擬資產專法,價格操縱最高重罰 2 億!一分鐘帶你看懂監理亮點
張詠晴
2026-04-02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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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日通過了萬眾矚目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虛擬資產專法),這標誌著台灣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正式從過去單純的洗錢防制,邁向專法管理的全新里程碑。

行政院長卓榮泰在會中明確表示,隨著金融科技快速發展,虛擬資產已徹底改變傳統金融的交易模式。為了不再讓虛擬貨幣成為詐騙溫床,政府決定正式將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納入金融阻詐體系。

事實上,自 2023 年金管會開始推動指導原則以來,國內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便一直處於監理轉型的陣痛期。而此次專法的通過,等於是為未來的市場遊戲規則定了調。不僅意味著過去「野蠻生長」的時代結束,更透過四階段監理與重罰機制,為台灣的數位資產市場劃下了一道清晰的紅線。

但究竟這部專法管理了什麼?穩定幣以後誰能發行?監管單位又是如何看待未來的衍生性商品呢?讓《幣特財經》用一分鐘的時間來說分明。

從「洗錢防制」走向「全面納管」

過去,政府對虛擬資產的管控大多停留在「洗錢防制」的宣誓階段。然而,新草案將監理層級大幅提升。未來,虛擬資產服務商的設置將從報備制轉為「許可制」。業者不僅必須「專營」,連資本額、組織形式都必須符合金管會的門檻。更重要的是,業者必須建立客戶資產分離保管與內控稽核制度,確保當平台發生意外時,投資人的資產不會被公司挪用或惡意捲款。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 3 月止,我國完成 VASP 登記業者共 8 家,其中 5 家經營交易平台、交換、保管及移轉等全方位業務,顯示產業正朝向大型化、專業化集中。

穩定幣採「銀行優先、逐步開放」策略

在加密貨幣世界中,穩定幣被視為流動性的命脈。此次專法特別針對穩定幣發行人建立了明確的框架:

  • 發行許可制: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嚴禁私自發行穩定幣。
  • 刑責嚇阻: 若未經許可擅自發行,最高可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 1 億元罰金。
  • 準備金規範: 專法要求發行人必須針對穩定幣的贖回與準備資產設置嚴格制度,降低系統性風險。
  • 並非只有銀行能發行: 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明確表示,穩定幣發行採取「逐步開放」。雖然未限制只有銀行能發行,但因銀行具備較高的資本與風控能力,預計初期將由金融機構領軍試行。

嚴懲市場黑手:操縱價格最高罰 2 億

為了保障交易公平,專法納入了極為嚴厲的刑法條款。對於涉及「虛偽隱匿」或「操縱價格」等不公正行為,刑責將提高至 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併科 2 億元新台幣罰金。

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強調,未來的交易將以「線上化」為主,避免現金交易,核心目的就是為了建立「可追蹤的交易軌跡」。這項措施不僅是為了洗錢防制,更是要讓所有犯罪行為無所遁形。

為何採取「逐步開放」?

對於投資人最關心的「虛擬資產衍生性商品」,金管會給出的態度是:逐步開放,而非全面放行。

陳彥良指出,目前整體社會對虛擬資產的理解仍有限,因此監理必須審慎。政府支持優質的海外業者落地,不會完全鎖死發展空間,但必須在風險控管與創新之間取得平衡。

不可否認的是,專法的出爐對產業來說是一把雙面刃。短期內,高昂的合規成本將為中小型業者帶來生存挑戰,市場極可能迎來一波大洗牌,唯有具備深厚資本與自律能力的平台才能生存。但拉長遠來看,這正是台灣虛擬資產產業脫胎換骨的契機。

當交易軌跡變得可追蹤、資產安全有了專法背書,原本對加密貨幣持觀望態度的傳統金融資金才有入場的可能。政府透過「銀行先行」引導穩定幣與衍生商品,表面上是限制,實則是為了建立市場的信心基石。

對於海外優質業者而言,台灣明確的監理框架不再是阻礙,而是落地的紅利。若台灣能藉此機會建立起透明且具國際接軌力的支付體系,虛擬資產將不再只是投機的籌碼,而是台灣在數位金融大航海時代中,真正具備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武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