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取自pixabay)
美國反體罰組織—有效管教中心(Center for Effective Discipline),在1998年發起SpankOut Day,將4月30日訂為「國際不打小孩日」。
「國際不打小孩日」的中心主旨是鼓勵大家,至少在這一天試試看不打小孩,也許你會發現,未來的每一天,你都不需要打。
(取自430國際不打小孩日 打勾勾,不打小孩 臉書活動頁面)
而台灣的人本教育基金會也在2006年開始宣導「430國際不打小孩日」,期待能建立一個不打小孩的國家。根據人本教育基金會,體罰是一種惡性循環也是種無止境的複製,我們身上的傷疤會透過雙手,轉移到小孩身上;小孩的思想也經由我們的雙手,在扭曲中成形。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在界定體罰時,認為體罰是「意圖造成某種程度的不舒服或疼痛,不論多輕微,而對兒童身上施以強制力的一種懲罰方式」。而這樣不僅違反兒童權利公約、造成身體傷害,最重要的是體罰「有辱人格」,對於生理健康、心理健康、行為問題都會造成負面影響。
而今年的「國際不打小孩日」主題為「打勾勾,不打小孩」。期待小孩在成長過程被溫柔對待,長大後也有能力可以溫柔對待別人。
立法禁止學校體法
台灣在2006年底就已經通過立法,禁止學校體罰。根據《教育基本法》第8條,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另外,根據《教育基本法》第15條,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
加入兒童權利公約
台灣在2014年加入兒童權利公約,並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該公約為國際兒童權益保障的重要依據,也是國際間最多國家加入、共識度最高的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