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每個人的權利!《世界人權宣言》發布70周年
何渝婷
2018-09-21 16:40

「921」除了對台灣人來說是記憶深刻的大地震以及國家防災日之外,對於國際社會而言,9月21日也是「國際和平日」(International Day of Peace)。

 

聯合國大會在2001年決議,從2002年開始,訂定9月21日為「國際和平日」,決議中也提到:「宣布此後,國際和平日應成為全球停火和非暴力日,並邀請所有國家和人民在這一天停止敵對行動。」希望各國能協同合作,共同慶祝國際和平日,並實現全球停火。

 

今年國際和平日主題為「和平權利-《世界人權宣言》70周年」,是為了慶祝這份人權史上非常具里程碑意義的文件問世70年。

 

《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指出:「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所以在國際和平日倒數一百天時,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歐·古特瑞斯強調,實現和平不僅僅意味著放下武器,真正的和平是需要捍衛全世界人民的人權。

 

每個人所擁有的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為世界的自由、公正和和平奠定基礎,所以古特瑞斯也呼籲大眾:「讓我們站出來,以人人享有和平的名義,捍衛人人享有人權。」

 

(首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