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審理頂新黑心油案,判決魏應充等6人無罪,其辯護律師羅豐胤,恰巧在上個月,以第一告票當選「法官法官評鑑委員會代表」,引發反彈,既是頂新案審理律師,又掌握評鑑法官權力,是否會影響法官判決,又或者在評鑑時,庇護「某些」法官,這樣的組合連法界也看不下去。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恐怕會護航輕判法官
黃越宏表示,頂新黑心游案在11月27日宣判無罪,辯護律師羅豐胤,則早在11月12日,就取得全國律師公會最高票的法官評鑑委員,判頂新無罪的法官,如果被移送評鑑,擔心「羅委員」會替涉枉法裁判的法官護航,呼籲盡速修改法官法以及法官評鑑辦法,才能避免頂新將黑手伸進律師公會。
羅豐胤:評鑑法官與辯護頂新不相關
羅豐胤表示當選法官評鑑委員,是獲得全國律師界的支持,也是對我個人的肯定,與頂新魏家沒有任何關聯,莫須有的指控,對魏家、全聯會都是羞辱。
法官論壇罵翻:左手受雇為大財團辯護,右手評鑑法官
法官在論壇上留言,大律師左手受雇為大財團辯護;右手評鑑法官。縱使評鑑的法官沒有自己的案件。這全然沒有問題嗎? 這件事如果在輿論發酵,恐又是另波海嘯。 請司法院慎重看待,並清楚表明立場。
司法院:無從置喙
對於這起爭議,司法院公布遴選流程。法官評鑑委員律師代表,是由各地律師公會推舉候選人,再由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律師票選產生,不是由司法院指定,表示無從置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