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幣,在加密貨幣領域已經不是一個新事物。但最近發行的兩個1:1錨定美元的穩定幣(Gemini Trust Company, LLC發行的Gemini Dollar和Paxos Trust Company LLC發行的Paxos Standard)的出現,還是在加密貨幣和傳統金融市場掀起了波瀾。
究其原因,大致是因為這兩個穩定幣背後所存在的監管身影_發行方本身為受監管的信託公司,並且,穩定幣的發行已通過了紐約金融服務局(NYDFS)的批准,且日後的營運將持續受到監管。
那麼這兩個受監管的穩定幣到底受到了哪些方面的監管,這些監管會產生怎樣的作用和影響,這是本文試圖探討的主要內容。
1. 發行方為持牌機構
根據《紐約州銀行法》、2015年8月生效的《虛擬貨幣許可條例》及NYDFS的監管實踐,在紐約提供加密貨幣買賣、儲存等服務的主體,需是持有虛擬貨幣許可證(Bit License)的機構、或為經NYDFS許可的限定目的信託公司(limited purpose trust company)。
此次兩個穩定幣的發行方Gemini Trust Company, LLC及 Paxos Trust Company LLC,均是2015年獲得NYDFS許可的,限定目的之信託公司。
根據《紐約州銀行法》等規定及NYDFS的要求,該等類型的信託公司,在設立時即需要滿足資本金、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消費者保護、網路安全等多方面的標準和要求,獲得NYDFS的許可,並在經營中需持續受NYDFS的監管。
由於發行主體本身是持牌的信託公司,受到嚴格的監管,其在穩定幣出生前就已經在監管的視野中,且可能較為熟悉監管規則及監管風格。
2. 發行審核
根據NYDFC發佈的新聞公告,NYDFC是在全面、嚴格審核了這兩個發行方的申請之後,才批准了其穩定幣的發行申請,並附有一系列的合規性要求(主要涉及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制裁、反詐欺和價格操縱、網路安全等等,具體請見下文),以保護用戶及市場。
經過NYDFC的發行審核,這兩個穩定幣,一出生即獲得了政府簽發的准許證,自此被標上了合格標籤,並將在政府的持續監管下成長。
3. 營運中的監管
如上所述,NYDFC在批准這兩個穩定幣發行的同時是附有條件的_穩定幣的營運,須符合各種適用法規的要求及政府指令。
(1) 主要適用法規
發行方作為設立在紐約州、從事加密貨幣業務的信託公司,不僅需要遵守適用於銀行業等金融機構的一般性法律(如《紐約州銀行法》),也需要遵守適用於加密貨幣領域的特別規定;不僅受聯邦層面的相關法律管轄,也需受紐約州相關規定的監管。
以下為發行方作為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的運營者,需要遵守的相關主要規定(包括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制裁、KYC、防詐欺及價格操縱、網路安全等方面)。
主要监管事项 |
主要法规 |
适用对象 |
主要合规要求 |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制裁、K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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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银行法》、 《银行保密法》、 《美国爱国者法案》、 《客户尽职调查最终规则》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a) 向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提交涉及资金汇入汇出等各种记录和报告; (b) 制定BSA/AML、KYC政策和程序, (c) 委任反洗钱合规官; (d) 基于风险对客户活动和信息进行持续的监测和更新 |
《银行分支机构反洗钱之交易监控及过滤程序要求及证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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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经营银行业务的机构,包括信托公司等 |
(a) 建立有效的交易监控程序; (b) 建立有效的过滤程序,以阻断被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办公室(OFAC)所禁止的交易; (c) 每年4月15日前须向NYDFS提交董事会决议或由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合规报告,且作出该等决议或报告的支持文件需保存5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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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欺诈及市场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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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市场操纵及其他非法活动的指引》 |
从事加密货币相关业务的、经NYDFC许可的限定信托公司及持有Bit License的机构 |
(a) 识别和评估欺诈、价格操纵风险; (b) 制定有效程序应对风险; (c) 定期评估并适时修订政策、控制及监督机制; (d) 发现潜在的或正在进行的欺诈等不法行为,需立即启动调查,并向NYDFS报告。之后还需向NYDFS报告进展情况(包括机构已经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发生的变化) |
网络安全 |
《网络安全条例》 |
根据《银行法》、《保险法》、《金融服务法》等需取得资质、证照或许可的机构 |
(a) 制定网络安全计划和政策; (b) 委任首席信息安全官; (c) 实施加密技术以保护机构所拥有的非公开信息; (d) 向NYDFS报告所有可能导致重大危害的网络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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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監管指令
發行方除需遵守以上主要法規外,還需滿足NYDFC提出的其他監管要求,比如需確保可與美元完全兌換;制定消費者保護政策和程序,即時處理消費者投訴;並在其網頁上的顯著位置,列明如下條款和條件:
- 若使用穩定幣從事非法活動,穩定幣或「回贖」時可獲得的法幣,可能會被沒收;
- 穩定幣及可兌換的法幣,可能會在司法程序中被執行機構沒收;
- 被執法機構凍結、沒收的穩定幣及法幣,可能永久不得恢復或使用、甚至被銷毀。
4. 監管的作用和影響
從穩定幣發行主體本身為經許可的信託公司、到穩定幣的發行需經嚴格審核、到其營運過程中需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並符合政府的特定要求,可見NYDFC的監管,已經貫穿至該等穩定幣從出生到成長的每個階段。
NYDFC在穩定幣監管上的嘗試,可為本國其他州及他國的監管機構,提供參考樣本,甚至可為擬發行法定數位貨幣的國家,提供監管方面的借鑑。
有了監管加持的穩定幣,再輔之以以太坊智慧合約技術的可信性、第三方財務審計和代碼審核的第三方信用保障、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的存款保險,發行方利用了幾乎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實現了多層次的信任機制的建立,從而使得該等穩定幣可能更易博得用戶的青睞,在目前的穩定幣市場上分得一杯羹。
但與此同時,這種與美元錨定的新型穩定幣,可能會成為暗黑資金隱密流動和使用的新媒介(儘管穩定幣披上了受監管的外衣後,不法分子隱匿行蹤的難度會隨之加大)。
這不僅可能會對美國的監管帶來新的挑戰,也可能會對其他國家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外匯、稅收、反腐敗的監管,增添新的問題。
此外,能獲得用戶廣泛認可的合法穩定幣,因其合法性、穩定性、便利性和無國界性,可能有助於擴大和繁榮區塊鏈和加密貨幣市場,但同時也可能對傳統的金融市場產生影響和衝擊。
如何應對加密貨幣市場中,可能因此產生的新需求,和傳統金融市場中,可能因此發生的新問題,是多國監管部門需要考慮、應對並施展監管手段之處。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受監管』的穩定幣背後的監管框架淺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