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有責,看到虐待動物行為你能做什麼?
鄭寧
2016-12-15 18:20

(示意圖)

 

俄羅斯近日傳出誇張虐狗事件,根據《東森新聞雲》,路上的流浪狗竟然遭到不明人士惡整,全身被漆成鮮豔粉紅色,狗狗疑似被油漆染色,而中毒狂吐不止,即使經過清洗,身上的染料還是相當明顯,令人心疼。

 

無論是軍人虐狗案或是大橘子事件,每回發生虐待動物事件時總會讓台灣民眾群情激憤,除了期盼動保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能盡快通過二、三讀以保障更多毛小孩之外,若虐待動物的情況不只出現在電視上,而是在眼前發生時,我們可以怎麼做呢?

 

根據《動保法》規定,除了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都屬於「虐待」。

 

除了故意傷害之外,未提供生活環境的安全、通風及清潔等,或惡意遺棄,不照顧使其受傷等,都可能會觸法。

 

看到「虐待動物」行為時,我們可以?

 

根據《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資料,若看見動物正被虐待或殺害等行為,我們可以採取這些行動。

 

  • 聯絡警方:第一時間可以先連絡警方到場,而若在緊急情況且評估可行的話,也建議可透過大聲求救請更多人一起阻止。

 

  • 現場蒐證: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透過拍照或是影片進行蒐證,並記錄發生的時間及地點,提供給相關單位做為案件證據。

 

  • 通報各地「動保單位」:各縣市都有相關動保單位,針對調查案件的部分,也可以連絡「動保處」做處理。

 

雖然虐待動物案件容易因「非故意」而難以定罪,但除了動保法的修正以外,在看見虐待動物事件發生時,向協助單位求助、積極的採取行動,也是為「友善動物」環境盡一份心力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