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中華民國九合一大選綁公投將於明日登場,所有的選民在投票當天都必須要遵守法律規定,以避免受罰。
不可帶手機及攝影器材
投票時千萬不能攜帶手機或任何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不然可能被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不可撕毀或攜出選票和公投票
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撕毀選票都已觸法,可處以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不可蓋私章或按指印圈選
投票時務必使用選委會製備的圈選工具圈選,不要以私章或按指印來圈選,以免造成無效票。
不得評論、散佈有關選舉的資料
從投票日前10天到投票時間截止之前,政黨及任何人都不可以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違者可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不可出示小抄
為了不影響其他選民的投票意向,雖然允許選民攜帶小抄進場,但不得隨意出示、留存投票亭內、投入票匭,違者可處新台幣5000元的罰鍰。
(首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