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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金色財經》報導,據 Cointelegraph 報導,喬治亞州參議院提出第 228 號法案(SB 228),擬修改該州法典第 50 篇第 17 章第 3 條有關州存管機構的規定,授權州存管委員會允許州財政部投資比特幣。
該法案要求州財政部制定比特幣接收、儲存和交易的相關政策與程序,並規定州政府持有的比特幣必須按照這些政策執行。
該法案由第 35 選區的 Esteves 參議員等五位參議員共同提出,目前正等待喬治亞州議會大會審議。
【本文出處金色財經/幣特財經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