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監管框架出爐!金管會針對STO交易平台業者擬定三大規範
張詠晴
2019-06-27 19:14

金管會今日下午舉辦記者會,正式對外說明證券型代幣發行(STO)的最終監管框架,並表明證券型代幣是有價證券,應將其納入證券交易法規管。

 

一如先前釋出的架構規劃,金管會將對於STO將採分級監理規範,以募資金額3000萬元為限額,超過3000萬以上,就必須先進入沙盒實驗,實驗成功後將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辦理;募資規模3000台幣萬元以下的STO募資案,其募資對象必須為「專業投資人」,並規定每位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投資金額門檻為「30萬元台幣」。

 

另外,金管會也針對平台業者擬定以下三大規範。

 

1. 金管會規定募集金額在3,000萬以下STO交易平台業者,應申請自營商執照,申請條件包括「最低實收資本額為一億元」以及「營業保證金為一千萬元」。 

 

2. 單一平台受理之STO豁免案件,其所有發行人募資金額「總計不得逾1億元」。且單一平台「受理第一檔STO交易滿一年後」,才能再次受理第二檔STO之發行。

 

3. 在辦理STO移轉及保管業務方面,為維護投資人權益及確保交易資料之保存,平台業者應與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簽約,且必須每日傳輸異動資料及餘額明細資料等交易資訊給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備份。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必須提供投資人查詢STO餘額服務,以協助各投資人確認其STO交易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