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在17日三讀通過同婚專法,使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而今天(24號)是同婚合法登記的第一天,日前已有上百對同性伴侶預約今天登記結婚並換發身分證件,成為全亞洲合法結婚的伴侶。
根據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相同性別二人可以進行結婚登記的最低年齡為18歲。而在財產、健保、報稅、婚假等,都有相關規定。
(取自勞動部 粉絲專頁)
財產
根據法務部資料,同婚準用民法夫妻財產制。所以同性伴侶可以在婚前決定是否要共有財產,或採取分別財產制度。
健保
根據健保署,健保法並未規定配偶性別。所以只要是合法登記配偶,就可以依照法規納保。
報稅
今年登記的同性配偶,明年就可以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使用免稅額及相關扣除額。若要扶養姻親家屬,明年同樣適用。
婚假
只要取得合法婚姻身份,包括婚假、喪假、育嬰津貼等,都能直接適用。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8日,而勞工婚假應自登記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畢,但經雇主同意者,得於1年內請畢。
(首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