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自治面臨的諸多困境,很多問題的核心可能源自於財政層面。」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下稱伍麗華)四年前成為民進黨30年來首位山地原住民立委後,起初選擇加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但在任職兩個會期後發現,原住民面臨的大多數困境都與土地問題有關,因此在接下來的三年任期內,她轉而駐守內政委員會。
然而在這段歷程中,伍麗華逐漸體認到還有更多原住民問題的根源在於財政面向。因此,在新的國會會期開始之際,她決定投身財政委員會,試圖從財政層面切入,改變原住民所遭遇的種種問題。
原住民青年陷債務泥淖
伍麗華投身政壇時,其中一個方向便希望能為原住民青年謀福祉。然而,她卻發現,原住民青年對未來無望,除就業困境外,青年經常抱怨政府雖劃定原住民保留地,但銀行拒絕將之視為擔保品,因此無法獲得貸款。
伍麗華描述:「當平地人創業可以拿土地去銀行借貸第一桶金時,原住民卻不行。」
原住民保留地由政府在過去劃撥超過24萬公頃國有地,原住民依法可取得耕作權、地上權、所有權、租賃權及無償使用權。但當銀行不願將原住民保留地認定為擔保品時,原住民僅能透過其他管道尋求借款,而原住民對於借款利率常缺乏基本認知,導致債務問題形同雪球般越滾越大。
伍麗華指出,最常見的情況是,原住民無法透過合法管道順利貸款,以及網路申貸便利性,讓原住民最終向高利貸公司借款,但由於這些公司多冠以資產管理公司之名,提供資金、進行債務催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卻無權管理,也發生原住民受騙向虛構銀行借貸的情事。
伍麗華表示,瞭解到原住民多半是小額借貸,主因是家中急需用錢,但由於原住民不熟悉相關權益,借款金額往往因利滾利而激增,「可能一開始僅借3千、5千,最後變成是8萬多元。」
保留地淪入賣地還債漩渦
當原住民無力償還高利債務時,往往不得不出售原住民保留地變現應付。伍麗華指出,這些土地最終流向比想像中更為複雜,即便依法原住民保留地僅能出售給原住民,但實際情況是,購買者背後常有非原住民金主操控,他們青睞原住民保留地的主因之一,是可獲得可觀的禁伐補償金。
伍麗華分析,這些人收購原住民保留地時,多以現金直接交易,可能以每公頃5萬、10萬的價格購入,但土地每年可獲得3萬元的禁伐補償金,且無限期領錢,又能取得土地所有權,這對於國家整體財政結構將構成巨大危機。
倘若手邊無土地或資金不足以清償債務,部分原住民可能受騙前往柬埔寨尋求高薪工作。伍麗華無奈表示,為了嘗試拯救陷入柬埔寨困境的原住民,甚至投入研究虛擬貨幣市場並學習交易,因為「對方只收虛擬貨幣」。
伍麗華發現,過去民眾會到實體銀行臨櫃貸款,銀行能盡到臨櫃關懷或是了解客戶程序,但網路貸款便利性提高後,卻也讓原住民陷入債務利滾利的困境。
目前原住民族委員會雖提供個人或企業優惠貸款方案,但在合作銀行審查時,仍會回歸個人財力評估。伍麗華國會研究室成員指出,這凸顯原住民長期處於不正常金融環境下的信用問題,是否能透過政府貸款進行債務重組?或將原住民保留地可否作為擔保品?基本上,在疫情期間推出的紓困貸款,大多與原住民需求脫節。
「公股銀行不見得要拚績效第一,但對於原住民可以做出社會責任。」伍麗華認為,公股銀行應當承擔協助維持金融秩序,減少地下詐騙,對國家安全有其重要性。
推原住民保留地鑑價制度,引入碳匯議題
為協助原住民解決債務問題,伍麗華與她的研究室夥伴正試圖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此外伍麗華進入本屆財政委員會後,期望能促成公股銀行率先將原住民保留地認定為合格擔保品,制定相關基準。
伍麗華指出,原住民保留地與一般土地的價值有所差異,首要任務是針對原住民保留地引入鑑價制度,讓銀行了解放貸標準,原住民才能有管道取得週轉資金。
其次,伍麗華認為自然碳匯是未來發展契機,可協助原住民增加獲資金管道。目前碳權主要由企業購買,包括國外碳權,但對於原住民等自然人而言,要將原住民保留地上的森林納入碳權體系,創造價值相當困難。不過伍麗華發現,已有企業在西部圈地創造自身碳權,因此可推動將森林納入碳權範疇。
伍麗華說明,雖然有許多方法學可計算碳匯,但卻沒有任何與原住民相關的方法學。為此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正將竹子、森林納入方法學中,
她期盼,方法學能兼顧國土保育,提高價值,政府單位也應當更完整的規劃碳權相關政策,避免未來森林納入碳權後,外界是否沒有採購意願?或是選擇直接購買、承租原住民保留地?原住民最終是否會淪為在自己土地上的雇工?
力推原住民族部落公法人,讓部落自主權益有依歸
伍麗華在本屆任期想推動多項法案,其中首要目標是落實原住民族部落公法人制度。她表示,部落公法人對原住民極為重要,以蘭嶼賠償金為例,由於部落並非公法人,僅能用基金會管理;亞泥賠償款項亦僅能由社區發展協會收受,但兩者皆無法真正代表部落全體權益。
伍麗華進一步解釋,當部落公法人制度落實執行後,不論是原住民自治事務或自治實體,將有討論的基礎,連帶對碳匯議題也能展開深入討論。
其次,伍麗華認為社會大眾對《原住民學校法》欠缺共識。過去立委提出的版本甚少,就連行政院也未就此展開充分討論,這部分需要向外界更明確說明,取得社會共識。
第三,針對目前社會結構變遷,伍麗華將推動《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規劃原住民公共用地、取得部落用地,以推動設置原住民住宿型長照機構、文件站、老幼共學場所、機構托嬰等建設,使原住民自治發展更加完整。
自今年3月開始,伍麗華在財政委員會質詢中已將原住民問題納入討論,並規劃將質詢議題轉為公聽會形式,期盼能建構政策、改變原住民處境,達成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