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考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並且穩定控制,從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基本上外出仍需要全程配戴口罩,但已鬆綁了不少例外情形可以免戴口罩。
以下就來看看,從11月2日起又有哪些防疫規範放寬了呢?
免戴口罩例外情形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4.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5.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的場域
取消限制
1.取消集會活動人數上限
2.取消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總量管制
3.取消藝文展演/體育活動/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觀光遊樂業等地的室外人數降載規定
開放脫罩飲食
包括台鐵及高鐵車廂、公路客運、遊覽車、國內航班及船舶、電影院、KTV、MTV、網咖等場所或場域,都將開放可以暫時脫下口罩飲食。
八大行業防疫管理措施
目前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等八大行業,仍須關閉,但若無陪侍服務者,符合防疫管理規範則可有條件開放。
1.符合共通性原則
一般營業場所應有實聯制、量測體溫、除飲食等例外情性外,須全程配戴口罩、從業人員健康監測、良好通風、提供充足清消設備、每日至少2次環境及物品清消。
2.從業人員接種篩檢
從業人員均須完成至少接種一劑疫苗滿14天,並且其首次服務前應提供3日內的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3.提出申請並經地方政府核准
提供餐飲、民俗調理、美容美體、視聽歌唱等服務或營業項目者,須另依衛福部和經濟部的相關指引辦理。
4.復業後管理
未完成接種兩劑的從業人員,須每週一次進行抗原快篩或PCR檢驗。而顧客進場前,應提供至少接種一劑疫苗證明且滿14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