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pp Store正式上線的14年後,蘋果生態系統引以為傲的「圍牆」似乎即將倒塌。
台灣時間12月14日,Bloomberg記者Mark Gurman在其最新報告中指出,蘋果公司軟體工程和服務部門正在對App Store策略進行調整,未來將允許歐洲地區的用戶在第三方應用程式商店上下載應用。
促使這一事件發生的因素是歐盟《數位市場法案》的頒布,這份在今年11月1日正式生效的法案明確指出,對於那些估值為800億美元且在歐盟範圍內每月有4500萬活躍用戶的科技公司,他們必須允許用戶安裝第三方應用程式,並且外部開發人員可以平等地訪問應用程式和服務的核心功能。
這意味著用戶與開發者將很難再受到App Store的約束,更重要的是,被冠以「蘋果稅」之名的30%傭金抽成政策將徹底形同虛設。
不過,對於其他國家地區的用戶和開發者而言,「蘋果稅」在短時間內恐怕不會消失。因為就目前來看,針對平台型互聯網企業的監管,仍然是全球性的難題。
蘋果稅,合理嗎?
從Epic Games組建戰略聯盟對抗蘋果,再到馬斯克多次指名道姓的「開火」,在談及互聯網產業壟斷的問題時,蘋果總是那個被口誅筆伐的對象。
「寧可讓利給用戶,也不讓蘋果把這份錢賺到。」面對蘋果稅,軟體工程師潘斌斌此前所在的公司向營運下達了這樣的指令。
所謂「蘋果稅」,即蘋果對應用內發生的數位內容消費向開發者收取30%的傭金抽成,這項政策自2011年祭出後,基本沒進行過調整。
蘋果從未公布過自家在「蘋果稅」上的營收,但據調研機構Sensor Tower的統計,蘋果每年的傭金抽成能為這家公司貢獻超過150億美元的淨利潤;而另一項數據顯示,以APP Store為核心的服務業務,已經連續十季實現營收的較同期成長。
蘋果對數位內容消費的定義十分寬泛,幾乎囊括了用戶在應用中涉及的一切會產生付費行為的環節,比如近年來興起的直播產業,如果用戶通過iOS設備向主播打賞,蘋果同樣會向應用開發者收取抽成。
當然,這部分費用最終會轉嫁到用戶身上。如用戶在購買應用程式內的虛擬代幣時,同等支付金額下,iOS終端上獲得虛擬代幣通常會比安卓終端少30%。
對於很多業內公司而言,大多數都選擇忍氣吞聲。但潘斌斌的上家公司主營的是一款在線閱讀APP,公司上下都對「蘋果稅」嗤之以鼻。
「蘋果既不是內容作者,也不是出版方,沒有數位版權卻要收取30%的抽成,我們不知道蘋果這麼做的依據是什麼?」潘斌斌表達了對蘋果的不滿。
其實這一問題,庫克曾在Epic訴訟案中做出過解釋:「蘋果iOS生態擁有超過15萬個自主創建和維護的API(應用程序介面),並提供無數的開發工具,這些都是我們為開發者提供的服務,理應獲得相應回報。」
不過,潘斌斌所在的公司並不打算向蘋果妥協。公司要求營運部門在App內引導用戶到PC的網頁端進行付費,由於繞開了蘋果的抽成,他們決定把網頁端的收費標準也相應降低,讓利給用戶。
但好景不長,有用戶反映,在網頁端充值的虛擬代幣無法在iOS上正常使用,這讓他們不得不取消掉了網頁端的充值入口。
潘斌斌表示,作為一家創業公司,他們能做的也就止步於此了。「有些開發者因為搭建第三方支付渠道,被蘋果發現後直接永久下架應用。」
實際上,即使是產業巨頭,也早就對蘋果的這項政策心生不滿。
2020年9月,遊戲公司Epic Games聯合串流媒體服務商Spotify、社交應用Tinder擁有著Match Group在內的13家公司,成立了非盈利組織「公平應用聯盟」,旨在共同對抗蘋果。
該聯盟的官網上直言不諱地標注著:「每一天,蘋果都在向消費者徵稅並扼制著創新。」
對於開發者的群情激憤,蘋果拒絕對聯盟的成立做出回應,並只是淡淡的表示,「這項政策並非是自己首創,Google Play和Galaxy Store也是30%的抽成。」
蘋果此言非虛。實際上,如果和安卓陣營相比,蘋果30%的抽成比例並不算高,包括華為、小米、OPPO、vivo在內的一眾手機廠商,其官方渠道長期奉行著50%的抽成比例。
但問題在於,安卓開發者可以引導用戶通過第三方渠道下載應用,但蘋果在系統層面上就殺死了這種可能。
而更重要的是,蘋果作為消費電子及互聯網產業的風向儀,這家公司在政策上的調整,對於全產業有著很大的導向作用,因此蘋果才會屢屢成為眾矢之的。
歐盟的成功,或許只是個例
根據Mark Gurman的爆料,蘋果預計在明年9月份發佈的iOS 17上完成相關調整。屆時,用戶可以自由地通過第三方渠道下載APP,「蘋果稅」這座取之不盡的金礦也將在歐洲地區封存。
應該說這次歐盟的出手的確讓蘋果傷筋動骨,而就目前來看,蘋果短時間內除了主動尋求與第三方應用程式商店的合作外,也基本拿不出什麼有效的反制方案。
這是否意味著,其他國家和地區也可以效仿歐盟,以立法的形式限制科技巨頭們的「霸王條款」?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不妨先做個假設,如果蘋果在全球範圍內取消掉傭金抽成,這是否意味著互聯網產業內「蘋果稅」的模式,將被徹底取締?
答案是一定不會。
以Meta為例,這家公司曾在2020年初表示,鑒於疫情對中小企業的影響,如果企業在Facebook上創辦付費活動且使用本地收費系統繞過蘋果的訂閱渠道,那麼Facbook將不會抽取任何傭金。
在此期間,祖克柏也多次向蘋果開火,譴責「蘋果稅」的不公。
但僅在一年後,隨著元宇宙平台Horizen World的上線,Meta將該平台上的傭金抽成提高到47.5%,這遠高於蘋果的抽成標準。
由此可以看出,科技企業大多並不是痛恨「蘋果稅」,而是痛恨自己無法收取「蘋果稅」。
歐盟對這個問題的解決辦法是通過《數位市場法案》的頒布,對所有的互聯網巨頭加以限制。
但需要注意的是,歐盟給「重點照顧」的監管企業,劃出明確的範圍,首先是將一批公司列為「守門人」企業,即上文提到的那些估值為800億美元且在歐盟範圍內每月有4500萬活躍用戶的科技公司,歐盟為他們施加了一系列義務。
在這個框架下,除位於瑞典的Spotify等極少數公司,「守門人」的構成幾乎全部來自海外。歐盟敢於如此大刀闊斧的改革,很大程度上也是為了保護歐洲發展相對遲緩的互聯網企業。
而對於美國或中國這種互聯網平台型產業高度發達的國家而言,相關政策的祭出要考慮很多因素,比如被選定為「看門人」的企業,將禁止使用其平台上的業務數據在自家平台上競爭,這幾乎必然迫使企業縮小業務範圍,間接地遏制了產業創新。
進一步來說,在這樣的規則之下,互聯網企業幾乎不可能形成穩定的生態,這真的會讓開發者和用戶受益嗎?
在與多位iOS開發者交流的過程中,他們普遍提到一個問題:相較於安卓用戶,iOS用戶的付費意願明顯更高,在通常情況下,iOS應用的營收也要顯著高於安卓應用的營收。
而蘋果用戶選擇iOS的原因,大多與蘋果強大的軟硬體生態系統相關,一旦這種生態被打破,開發者的利益也必將受到影響。
因此,針對平台型互聯網企業的強力監管,或許是個全球性的趨勢,但類似《數位市場法案》的經驗,恐怕很難在全球展開。
本文為界面新聞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蘋果向你「徵稅」的時代,要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