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部2015年的資料,台灣1153萬勞動人口中,有大約231萬人因為照顧失能、失智家人,而使工作受到影響。每年約有13.3萬人因為照顧而離職,「照顧悲劇」的發生頻率也越來越密集。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針對類似極端案例,呼籲推動「全民長照教育」、「家庭照顧協議」、「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希望能透過社會制度及思維的改變,終止照顧悲劇。
婦女新知基金會、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等近百團體連署,推動「長期照顧安排假」制度,希望能讓長期照顧所帶來的家庭危機及衝擊降到最低。
180天長照安排假
「長期照顧安排假」比照「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30天有津貼假加上150天的彈性請假,最長可申請180天。
請假分配
前30天的有薪假,給予處理最忙亂的照顧安排,並由就業保險來補助六成的投保薪資。其比照「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作法,至少在前30日給付「長期照顧安排留職停薪津貼」;而其餘的150天,則為允許半天或一天的彈性請假。
降低三方衝擊
根據「長期照顧安排假」的連署聲明,台灣每年約有13.3萬人「因照顧而離職」。對勞工而言,不僅失去薪水,也影響未來退休金;對雇主而言,照顧離職大多為中高齡的熟練勞工;對國家而言,眼前損失的是整體勞動力及經濟力,未來還可能要為老後的離職照顧者提供經濟救助。
若能有妥善穩定的照顧安排,並給予更多彈性,對於勞工、雇主、國家的衝擊都能降到最低,達成三贏。
(首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