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世界日報》報導,美國國土安全部當地時間9月22日建議新規定,凡是申請綠卡的移民必須證明,他們的收入至少要達到聯邦貧窮線的125%以上,即2018年個人收入為15175元(美元),且不能依賴政府福利。
新規定擴大現行的「公共負擔測試」,如果實施,家庭收入水平超過聯邦貧窮線250%的移民,即2018年為30350元,就更有希望獲得綠卡。如果低於聯邦貧窮線的125%,就無法通過「公共負擔測試」,申請綠卡就不予受理。
目前,多數移民如果可找到一個收入,超過貧窮線125%的美國公民資助,就可繞過這項規定;而新規定則是考慮移民和提供資助的美國公民雙方的收入,兩者都是議審綠卡時的考慮因素。
新規定還建議,申請被拒的移民需繳納1萬元的保證金,以免去「公共負擔測試」。如果移民開始用公共福利,政府將會收取保證金。但若移民永久離開美國或是成為美國公民,1萬元保證金將會歸還。
新規定的執行,將加大移民官員議審綠卡的決定權,反對者表示,許多因素都對移民不利。
科羅拉多州財政研究所估計,科羅拉多州有逾606000人生活在至少一個家人不是公民的家庭,其中394000人的收入低於聯邦貧困線的250%,包括綠卡持有人和無證移民。
國安部估計,新規定實行後,2.5%的移民將因擔憂而失去合法身份,或是無法調整身份,而退出政府福利計畫。
科州健保研究所估計,擔憂身份的效應,將使科州75000人失去健保,其中四分之三是公民,三分之二是兒童,因為移民擔心領取福利會影響自己或家人的身份,所以會讓在美國出生的子女退出福利。
(以上圖文由界面新聞授權,原文:在美申請綠卡新規:個人年收入需超1517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