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攝影展之後,一位藝術家朋友好奇我是怎麼策展的?
「你和一般策展人不太一樣,看來做了蠻多事」他說,從訂「尋路」這個主題到倡議「文化雪隧」論述,發想資源整合戰略,這些事都不是一般策展人會做的(我甚至自己擔任開幕酒會主持人,真的是總”兼”了)。
我其實沒有做很多事,鐘永和曾經辦了無數次攝影展,搞展覽他孰門孰路,根本不需要我做什麼。
不過我倒是花了不少時間在思考,想著透過這個攝影展能成就那些事?
全台灣每天有無數場的藝文展覽,絕大部分都沒人看也沒人記得,更不要說辦完能有什麼成果。
甚至有些大師級的展覽,也只是行禮如儀的從開幕走到閉幕,看來只是為了消化預算和分配利益,根本不知為何而辦,辦完之後也沒人記得,船過水無痕。
一直認為,藝術家最重要的價值是”社會價值”,如果作品不能影響更多人,也自然無法建立江湖地位。所以,一場展覽最重要的不是作品,而是用什麼樣的想法來呈現作品,甚至去設計到展場之外會發生什麼故事。
回想起來,我其實是用”三意”這一百零一招在扮演策展人。打從二十多年前進新聞界開始都用這樣的思維在工作,讓每一件事都能兼具「創意、生意、公益」這”三意價值”。(以上據實報導,不是在打書)
所以,這次的攝影展,我做的事也是這三個方向:
一、創意工作: 發展論述,設定主題和規畫策略,再逐步展開各項細節與行動。
二、生意工作:串連產官學能量,鏈結資源來推動行銷工作,創造獲利。
三、公益工作:把展覽當成「文化雪隧」運動的起點與初模,推動以藝術文化能量進行地方創生的理念。
這些工作應該不會是一般策展人做的事,反過來說,傳統策展人做的事也不會是我想做的。
就像這一次的展覽,竟然讓我發想出「鄉城美力」這樣的議題,這些想法如果能實現,看來我未來該會有策不完的展了。
鄉城美力: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8944/3540722
這些點子值三億: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99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