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The Next Web報導,一名澳洲政府雇員今天出庭,承認他使用工作設備為自己進行加密貨幣挖礦,並從中獲利。
根據法新社報導,澳洲聯邦警察聲稱,這名33歲的男子利用他作為IT承包商的職位,修改政府電腦系統,並透過加密貨幣挖礦活動,賺取9000多澳元 (6000 美元)。
這位未透露姓名的男子正面臨兩項指控:未經授權修改數據造成損害,以及未經授權修改受限制的數據。而這些罪名所面臨的最高刑罰,分別為監禁10年和2年。
根據The Next Web報導,一名澳洲政府雇員今天出庭,承認他使用工作設備為自己進行加密貨幣挖礦,並從中獲利。
根據法新社報導,澳洲聯邦警察聲稱,這名33歲的男子利用他作為IT承包商的職位,修改政府電腦系統,並透過加密貨幣挖礦活動,賺取9000多澳元 (6000 美元)。
這位未透露姓名的男子正面臨兩項指控:未經授權修改數據造成損害,以及未經授權修改受限制的數據。而這些罪名所面臨的最高刑罰,分別為監禁10年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