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法律的制定,對任何經濟行為的規範,都是要發展跟監管並重。必要的監理是保證新興市場產業可以繼續驅動,但過度的監理就會扼殺經濟行為的蓬勃發展。」立法委員鍾佳濱,在第九屆《Hit AI & Blockchain》人工智慧暨區塊鏈產業高峰會中表示。
鍾佳濱表示,「監管」究竟是「發展監管的新手段」,還是「監管之外也要兼顧發展」?這個問題精準點出台灣當前面對AI與虛擬資產立法時,政府、業界與民眾之間的認知落差。

民眾眼中的新科技 便利之外先想到詐騙
鍾佳濱指出,若問一般民眾對虛擬貨幣的第一印象,得到的答案往往是「詐騙」和「洗錢」。這說明業界與消費者之間思維的根本差異,業界看到的是商機與科技應用的新發展,但民眾一旦受害,第一個找的就是政府。
「你要看看現在立法院的質詢,大概都是打詐。」他坦言,這也讓政府在面對新科技時,往往優先從保護消費者的角度出發,而非促進產業發展。
新科技永遠走在法律之前
鍾佳濱說,法律本是歸納人類經濟行為後為了維持秩序而制定的規範,因此科技的發展與新行為的產生,必然早於法律的制定。從銀行局管理實體金融、證期局管理股票交易,到如今面對虛擬資產與AI的衝擊,政府組織的建構始終是事後追趕的。
他舉例,公司登記需要實體地址,但在數位時代,許多公司實際上只收電子郵件,實體地址形同虛設。當虛擬公司的成立成為可能,經濟部商業署就必須重新思考管理方式。而AI的出現更讓問題複雜化,網路已出現以AI身份提供健康諮詢的「AI醫師」,一旦出了事,責任歸屬卻無法釐清,衛福部對此陷入困境。
「政府機關在面對數位科技進步,都是在既有基礎上去找到一個它還熟悉、可以管理的方法。」鍾佳濱說,立法者也不例外,習慣在既有法律框架下思考,例如為新法設立專責組織或發展基金,「同樣都是落入了在傳統基礎上去想像未來需求的框架。」
《人工智慧基本法》與《虛擬資產服務法》的立法角力
針對目前立法院審議中的兩項重要法案,鍾佳濱點出行政院版本與委員版本的核心差異。行政院傾向以「基本法」形式建立框架,而委員版本則往往要求加入發展基金與專責組織。
鍾佳濱以旅行支票的演進為喻,說明金融工具的發展脈絡,從金元寶到旅行支票、到信用卡、到數位貨幣,每一步都是便利性的提升,但每一步也都帶來新的洗錢疑慮。「穩定幣也是一樣的道理,它的出現是因為大家在一大堆虛擬貨幣之後,發現與實體貨幣掛鉤的幣種更值得信任。」而《虛擬資產服務法》中的專章,最終仍要回應跨境攜帶虛擬資產的申報問題,只是在數位世界裡,「沒有人傻到在搭飛機時帶著虛幣走,在網上鍵盤敲一敲就可以轉移了。」
RWA代幣化 讓科技紅利跨越地域分配
鍾佳濱拋出思考,台灣股票市值已躋身全球第七大,但若拿掉半導體電子股,傳統產業的獲利相當有限,有科技股與沒有科技股的民眾,資產差距正在反向拉大。
他認為,RWA(真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或許提供了一種重新分配科技紅利的可能,並舉例,若某處有固定收益的太陽能發電設施,可將電費收益以RWA方式代幣化、公開發行,讓一般民眾也能購入並分享穩定收益。
鍾佳濱進一步延伸,台灣科技產業的發展需要土地、水、電等實體資源,這些資源往往集中在特定地區,若能將相關收益透過RWA代幣化的方式分配給資源所在地的居民,或許能讓科技成長的果實不再只集中於特定族群。
「這樣的方式是不是可以透過新型的數位或科技金融工具,讓這樣的經濟收益能夠變成去分享或重新分配?」鍾佳濱說,這是值得各界共同思考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