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最後監管規範趨向保守,只會更加扼殺創新!」亞太區塊鏈發展協會顧問、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財金法律學系合聘專任副教授、金融科技應用學士學位學程主任林盟翔,在第三屆《Hit FinTech》金融科技產業高峰會上表示。
金管會即將推出證券型代幣發行(STO)相關監管措施與法規,林盟翔指出,STO牽涉的問題是連鎖性的,不僅攸關新興技術,也關乎監管制度、風險控制、公司治理架構等層面,他並強調在監理上的溝通,是必須關注的重大議題。
「任何法規要形成,一定免不了監理溝通!」林盟翔表示,顯然大部分人對四月份的金管會公聽會都頗有微詞,這也是為什麼自律組織有存在的必要性,自律組織將在建立一套自律規範的同時,持續與政府溝通。
林盟翔指出,STO畢竟是新興技術,在監理上必須面對風險,一旦消費者做相關投資並遭遇損害時,風險會溢散開來,並由整個社會一起承擔,因此他希望業者先給政府一點喘息空間,但他同時也向政府呼籲:「沙盒只是實驗場域,實驗場域產生的數據才是法規調整與制定之依據,政府應鼓勵申請及積極核准進行實驗;監管規範必須要在開放競爭、風險抑制及消費者保護中相互調和,以避免扼殺創新!」
林盟翔建議,在STO發展障礙眾多的情況下,政府應鼓勵金融業與新創業多做接觸、互相了解,他也期許台灣日後的STO發展能朝向「普惠金融、風險可控、科技帶頭、監理溝通」來發展。
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財金法律學系合聘專任副教授、金融科技應用學士學位學程主任林盟翔,具有深厚的法學背景。
精通金融法、財經法、隱私權法的他,除了對於金融領域頗有研究外,近年來也致力於推動區塊鏈及加密貨幣產業的發展。
去年,林盟翔應允出任亞太區塊鏈發展協會顧問,自此開始積極投入區塊鏈監管框架的研議及完善。
根據iThome報導,林盟翔在「亞太區塊鏈產業自律聯盟」成立記者會上表示,自律公約的主要精神,便是把核心問題找出。他並強調,無論未來主管機關採取何種監理模式,交易所的自律規範一定會存在,所以必須先共同協商,擬定一套符合監理要求的自律規範。
而針對金管會為證券型代幣(STO)所擬定的初步監理規範,林盟翔也曾在《工商時報》專欄指出,立法過程中應秉持「同中求異,抑制風險;異中求同,普惠創新」的精神,避免因創新性不足,而間接限制了金融科技創新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