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本《產經新聞》報導,日本金融廳決定限制虛擬貨幣的投資,並表示,經營金融商品的企業以虛擬貨幣籌集投資資金的情況,將成為《金融商品交易法》的限制對象。
有分析認為,這是對應《金融商品交易法》第2條第2項第5款的企業集團方案,其目的是明確對虛擬貨幣漏洞部分的行政解釋。
根據日本《產經新聞》報導,日本金融廳決定限制虛擬貨幣的投資,並表示,經營金融商品的企業以虛擬貨幣籌集投資資金的情況,將成為《金融商品交易法》的限制對象。
有分析認為,這是對應《金融商品交易法》第2條第2項第5款的企業集團方案,其目的是明確對虛擬貨幣漏洞部分的行政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