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賓州計劃修訂現行法律,自駕車操作責任判定將有法可依
周純粼 / 何渝婷編譯
2022-01-24 09:40

(示意圖/取自pixabay)

近日,美國賓州參議院提出立法,計劃修訂現行法律,修訂中加入帶有或不帶有司機的自動駕駛汽車(AV)的操作責任判定。如果通過,該州將成為批准此類立法的少數幾個地區之一。

該法律規定,那些擁有高級自動駕駛系統(ADAS)或受到高級自動駕駛系統遠程操控的高度自動駕駛車輛(HAV),將不受到當今需要人類司機駕駛的、不搭載自動駕駛系統的車輛的法規約束。

當一起行駛的車輛大於等於3輛時,在該州被稱為「排隊行駛」,領頭的車輛必須配備一名司機,而非領頭的車輛可以使用自動駕駛系統進行操作,對是否配備司機並無硬性要求。

如果發生事故,高度自動駕駛車輛將被要求在事故現場停車和停留,並立即向警方報告事故。

除了賓州之外,美國多個州也針對自動駕駛汽車推出或提出了相應法律規定和法案。

例如,德州法律規定,自動駕駛汽車「在所有行程中完全由自動駕駛系統操作」,不受傳統車輛法律或人類司機操作車輛的規定約束。

在佛羅里達州,當遠程操作系統啓動時,自動駕駛車輛可以在沒有人類駕駛員的情況下運行。

亞利桑那州立法機構去年修訂了交通法,將自動駕駛車的交通事故納入其中,因為該州允許在公共道路上測試和操作這種車輛。不過,該地法律要求沒有司機的自動駕駛汽車在車禍現場停車,就像人類司機被要求停車一樣。

自動駕駛車所有者或代表他們的人有責任向警方報告事故,如果不這樣做,則將所有者的姓名、地址和註冊號碼提供給涉及事故的人。

懷俄明州參議院在本屆會議期間提出的一項法案,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在公開道路運行,只要它們能夠在沒有司機在場的情況下遵守所有交通法規,並符合州和聯邦法律的所有適用安全標準、設備要求和性能要求。該法案還建議,配備高度自動駕駛系統的商業車輛要有500萬美元的保險,並在車頭、車尾和每側都要有「適當的標誌」,讓公眾和執法部門知道它們正在進行自動操作。

如果通過成為法律,將要求商業自動駕駛車輛每年提交上一年度的年終報告,內容包括營運里程數、遇到的安全問題、任何碰撞、對任何人或財產造成的損失金額、對任何需要醫療照顧的人的傷害以及對大型動物的撞擊。

目前,上述法律法規都是美國各州各自制定的,美國全境範圍的聯邦法規仍在制定中。

本文為界面新聞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美國賓州計劃修訂現行法律,自動駕駛汽車操作責任判定將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