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今日於立法院備詢時表示,中央銀行不適合作為虛擬通貨的主管機關!這使得虛擬通貨與ICO究竟由「誰」來管,再度成了焦點話題。
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的修正提案,10月3日也於立法院獲得通過,未來「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將納入洗錢防制的一環。此外,法務部也將透過行政命令,讓虛擬通貨交易,擔負客戶審查、交易紀錄保存及申報可疑交易報告等義務。
雖然這對於虛擬通貨的洗錢防制來說,是很重大的進展,但關於虛擬通貨的其他規範,目前仍未明朗,而其中又以對ICO的監管政策,討論熱度最高。
所謂ICO(Initial Coin Offering) ,即是數位代幣的首次發行。由於其「高報酬」的特性,使得投資人為之著迷,然而同時,ICO也存在著高風險、高度投機性、詐騙、資訊不透明等問題,因此各國近年來對「ICO列管」的呼聲不斷,也陸續對ICO祭出規範。
中國
中國在去年的9月,正式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這份公告將ICO定義為「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公告並指出,ICO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已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
韓國
去年九月,韓國宣布「禁止用各種形式的虛擬貨幣進行籌集資金」,下令禁止ICO活動,希望能藉此來抑制不法的代幣投機買賣。韓國政府並表示,數位貨幣需要受到嚴格的控制和監視。
然而近來,韓國政府似乎重新意識到了虛擬貨幣領域的潛力,決定放寬ICO的全面禁令。此外,日前韓國國家政策委員會主席更曾呼籲政府,應在嚴格的監管框架下,讓ICO合法化。
美國
雖然美國對於ICO的態度相對開放,但今年,美國的監管機構已多次針對ICO,展開了一系列的深度調查及執法行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也在發出了相關警告後,在今年六月,將ICO定義為一種「特殊的證券」,並聲稱有權將其納入監管範圍。此外,今年在美國境內,也首次出現了ICO須受SEC監管的判例。
台灣該如何應對?
目前台灣政府尚未對ICO進行監管,雖然之前曾有呼聲說正考慮將ICO納入監理沙盒,然而政府目前對於ICO的態度,仍未完整表態。此外,由於央行及金管會將加密貨幣定義為「虛擬通貨」,如何監管「虛擬通貨的首次發行」?又是從交易所或項目方來著手?政府確實有不少難處,也更仰賴業者本身的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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