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旅客PCR檢驗報告調整為「2日內」,還要符合這4個規範
何渝婷
2021-12-28 16:00

(示意圖/取自pixabay)

因應近期COVID-19全球疫情升溫,Omicron等新興變異株於全球迅速擴散,且根據指揮中心公佈的資訊,今日就新增了14例Omicron變異株。

有鑒於Omicron變異株增加迅速,指揮中心宣佈,為了確保航空防疫安全,從明年1月4日零時起(啟程日),旅客搭機前應檢附的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將調整為「2日內」報告,而報告起計日由原「報告日」改為「採檢日」為基準,並以啟程地表定航班時間(不含搭機當日)往前推2個「日曆日」計算。

旅客在搭機前除了確認PCR檢驗報告日期為航班前2個日曆日之外,也不可不注意以下4個規範。

1.核酸檢驗報告以英文、中文或中英對照版本為原則。

2.核酸檢驗報告可以用紙本(正本/影本)或電子報告書的形式繳交。

3.報告內容需採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且應可審核登機者的護照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疾病名稱、採檢日及報告日、核酸檢驗方法(包括PCR、Real-Time PCR及RT-PCR等)及判讀結果等資料。

4.血清免疫學檢驗抗原或抗體非屬核酸檢測,不符合「2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措施規範的條件。

旅客務必注意,若違反上述規定,在抵台時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規定及衛生福利部公告裁罰基準,處新臺幣一萬元至十五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