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買賣雙方權益,網購添確認機制!
鄭寧
2016-07-17 16:48

隨著電子商務逐年崛起,不只為消費者帶來極大的便利,也使得消費方式出現了巨大轉變;而在種種優勢之下,卻也出現許多消費糾紛。

 

網購所導致的消費糾紛層出不窮,除了實際產品與照片不符、退換貨等問題,其中業者標錯價的情況也是時常發生,過去只要業者標錯價,消費者已下訂且付款,業者在兩天內提不出正常理由拒絕,訂單契約就算成立;雖然對消費者而言是電商必須負起標錯價責任,但卻也容易因此造成業者巨大損失。

 

標錯價爭議時常發生

 

TVBS報導,之前曾發生一家女鞋網拍的員工將8折優惠物輸入成0.8折,平均一雙鞋子不用兩百元,引起網友瘋狂搶購,直到清晨業者才急忙更改,所累積的七千多雙訂單雖然造成業者損失上百萬,但業者則表示仍會出貨,但若鞋款發生斷貨情況,則會改以其他鞋款折扣給消費者。

 

去年12月西班牙平價品牌ZARA也出包,系統出現異常,部分高價商品的價錢為原先的0.1折,ZARA表示為讓消費者有美好的購物經驗,仍會依消費者訂單上的價錢出貨。

 

不過也有一些不肖業者會故意將產品打上過低的價格,吸引消費者下單,藉此衝人氣打廣告,最後再以標錯價為由取消訂單,表面為人為疏失或是系統錯誤,實質則是以標錯價做為行銷手法。

 

 

鑒於標錯價爭議時常發生,為達到買家與賣家的對等關係,《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的修正條文也於近日公布,目前預定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修正後的條文明定,業者須於消費者在訂立契約之前,提供商品種類、數量以及價格等多項事項的「確認機制」,消費者下訂後,業者可透過設定「確認機制」進而同意訂單的成立。

 

而當業者送出確認訂單後,便視為契約成立,即使標錯價也必須依訂單出貨;同時保障消費者與業者的權利。

 

網購退貨不新奇,但絕不是因為不滿意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