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到底是貨幣還是資產?是時候終結這個問題了
蒙特卡洛/張詠晴編譯
2019-10-07 12:15

 

分歧

 

關於比特幣,人們最大的分歧在於,比特幣到底是貨幣還是資產?

 

這個問題還有其它的問法,比如說:比特幣的核心功能,到底是支付還是價值儲存?

 

爭論

 

有些人說比特幣當然是貨幣,因為中本聰在白皮書裡的標題就是《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現金嘛,當然就是貨幣囉。

 

而且整個比特幣的設計,無論是從UTXO還是從2100萬的總量,還是公鑰、私鑰密碼對還是工作量證明,都是為了支撐這個貨幣系統,如果僅僅是需要創造一種資產的話,不用這麼興師動眾。

 

比特幣發展到今天已經10年了,這10年來,這種聲音應該算是主流。

 

但是目前這種聲音也遭到了挑戰,目前市場上越來越多的人說:「比特幣不太適合作為貨幣,而適合作為一種價值儲存的資產存在。」

 

為什麼不太做適合作為貨幣呢?因為它的波動性實在是太高。

 

曾經最高的時候,一天上下波動的跌幅可以達到30%,現在波動幅度稍微小了一些,但一天的波動也還有10%以上,行情極端的時候,也會接近20%。而且可以預料,即使以後比特幣市值規模繼續擴大之後,一天5%的波動幅度應該是仍然會存在的。

 

在如此高的波動率之下,它是沒辦法承擔貨幣功能的。如果你要用比特幣去買生活用品,比如說買一袋鹽、買一桶油,就在你付錢的這一瞬間,比特幣的價格波動,可能就已經超過你買鹽和油本身的價格了,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用比特幣來支付肯定是不現實的。

 

因為這些問題,比特幣內部現在基本上分成了兩派,一派是貨幣派,一派是資產派。兩派在網上爭論不休,打了不少的口水仗,這種情況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了。

 

但我覺得這個問題其實已經可以蓋棺定論了,因為結論是非常明顯的:比特幣既是貨幣又是資產,有點像物理裡面的wave-particle duality一樣,比特幣同時具有貨幣和資產的二元性。

 

這並不是投機取巧的回答,而是事實。

 

比特幣的貨幣屬性

 

首先,比特幣一定是作為貨幣存在的,貨幣是它的根本屬性。世界上的資產已經有了千千萬,我們並不需要再多一種資產。

 

現在整個傳統世界的貨幣體系是有缺陷的,而比特幣正好可以用來彌補這個缺陷。這正是中本聰設計比特幣的初衷,也是整個比特幣背後有設計一整個體系的目的所在,支付是比特幣的核心屬性、本質屬性。

 

比特幣的發展、改革、改進一定主要是圍繞貨幣這個角度,因為這是根本。

 

那有人會說,比特幣作為貨幣,那它在支付當中存在這些問題怎麼辦呢?比如在中國國內大家都用微信、支付寶,那誰會用比特幣來買咖啡、買漢堡呢?它的高波動率問題怎麼解決?

 

關於買咖啡、漢堡的問題,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在中國國內,確實沒有多少人有需要用比特幣來買咖啡買漢堡。

 

但是當你到國外的時候,比如說你國慶節期間去美國旅遊,手上沒有足夠多的美元的話,這個時候比特幣、比特幣現金等等這些數位貨幣,就是一個非常好的解決方案。

 

在異國他鄉,你可以用比特幣、比特幣現金來買咖啡、買漢堡,如果不用你就得挨餓。在挨餓和波動性之間,你肯定不會再在乎這麼一點點波動。

 

所以,你再想想這句話:比特幣,是目前法幣系統之外的一個完美的補充。

 

它們不是誰來取代誰,誰來革誰的命,而是各自有各自的目標市場,兩者是可以和諧共存的。事實上,目前法幣支付系統存在很多的空檔,這次空檔都是比特幣等數位貨幣支付的目標市場。

 

這些目標市場我曾經用四個詞總結過:跨境、創新、違法、受限。

 

1、跨境:目前法幣的跨境交易、跨境轉帳效率非常低,快的話得幾天、幾個星期,慢的話就說不準了,而數位貨幣的跨境轉帳則是分鐘級別,這個效率可以說非常高了,而且隨著技術進步,未來效率只會更高。不僅是貿易,即使是出國旅遊,出國留學,你也不可能隨身攜帶很多現金,而且外匯兌換也很麻煩,用數位貨幣則可以完全解決。這些場景是數位貨幣真實需求的集中營,是數位貨幣發展的根據地,未來業務量會非常大。

 

2、創新:要想讓傳統的企業、商戶接受數位貨幣,考慮到受眾精準度、法律、合規等問題,難度可能大一點。但是對於新興企業,互聯網企業、高科技企業,尤其是區塊鏈原生公司,這些公司無論是對外銷售產品還是對內支付工資,都應該是最容易接受數位貨幣支付的。

 

3、違法:比如毒品、賭博等,這一點有些尷尬。但是,這些行為確實對數位貨幣有著最強剛需,而數位貨幣的匿名性,也客觀上為違法行為提供了便利。但是這一點畢竟違反了法律,與社會美好的公序良俗也不符,所以這一點我們不鼓勵,但是也難以杜絕。

 

4、受限:在目前法幣為主體的支付結算體系下,有很多行為是受限的。比如以前P2P、股權眾籌等產業剛新起的時候,要接入法幣支付系統就受限制,比如某些特殊產業接入現有支付系統,就需要多走很多手續,還有比如大額轉帳的額度限制,比如跨境支付時難以杜絕的匯率影響等等,這些法幣支付受限的地方,也是數位貨幣發展的主要領域。

 

數位貨幣的目標,並不是要替代法幣,或者與法幣硬碰硬的比拼,而是彌補法幣的不足,在法幣競爭力不足的地方與之競爭,從而為社會帶來更大的便利。

 

至於比特幣支付裡的波動性問題,是有具體的技術手段可以解決的。

 

之前我看新聞,說比特幣現金推出過一款軟體,這款軟體本質上相當於是OTC服務,可以解決支付當中的價格波動問題。

 

比如說一杯咖啡20元,那你付價值20元的比特幣,這個場外服務商,會把它轉成價值20元的美元(人民幣)然後付給商家,對於接受數位貨幣支付服務的商家而言,其實沒有任何影響,他收到的永遠是20美元,不承擔任何比特幣的波動,只用承擔一點點的手續費,有點類似於刷信用卡的手續費,這樣的話可以極大的拓展接受比特幣支付的商家和應用範圍。

 

本文為巴比特資訊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比特幣到底是貨幣還是資產?是時候終結這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