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自pixabay)
谷歌、蘋果與遊戲開發商Epic的反壟斷糾紛尚未結束,針對應用程式商店抽成問題,谷歌又迎來了新的指控。
8月19日,外媒BussinessWire稱,有安卓開發人員對谷歌提起了集體訴訟,指控谷歌長期向Play應用商店的開發者,徵收30%的高額分成,損害了開發者的利益。
美國律師事務所Hagens Berman,在加州聯邦法院提交了這項訴訟,Hagens Berman在其官網上表示,「我們認為,谷歌在安卓應用發行和內購市場上居於壟斷地位,濫用了其市場支配地位,人為地抬高了開發者的成本,阻礙了創新和競爭。」
目前,Pure Sweat Basketball被列為了本案的唯一原告,但Hagens Berman在官網上,鼓勵其他開發者站出來壯大這起集體訴訟,Hagens Berman稱該訴訟的目的是,希望為開發者尋求金錢和禁令救濟。
不僅如此,在8月17日,谷歌與澳洲當局關於反壟斷法的衝突繼續升級,谷歌公開指責澳洲方要求谷歌,向新聞機構付費才能讀取內容的措施,稱這會導致谷歌的免費搜索服務,和用戶的個人數據「處於危險境地」。
四處起火,谷歌被困火中。世界範圍內,反壟斷之火已經越演越烈。
根據《南方都市報》反壟斷課題組的統計,過去四年,谷歌一共遭到了27項反壟斷方面的調查,被罰金額數量超過96億美元,兩項指標皆為全球第一。
谷歌稅和蘋果稅
和蘋果一樣,谷歌也在其應用程式商店Play Store中,向開發者收取30%的抽成。
《要塞英雄》遊戲的開發商Epic Game,與蘋果和谷歌的糾紛,亦來源於此。上週,Epic出品的大逃殺遊戲《要塞英雄》在手機端進行更新,更新後玩家可以選擇繞過蘋果和谷歌的官方支付渠道,選擇直接付款給Epic公司,後者的價格則比前者低20%左右。
作為回應,蘋果和谷歌在應用商店中下架《要塞英雄》,聲稱該遊戲「違反應用程式內支付的相關規定。」隨後,Epic公司選擇起訴蘋果與谷歌,指控二者行為是反競爭行為,以施加技術和合約限制手段,非法維持其在iOS系統App分銷市場中的壟斷地位。
在開發者看來,蘋果和谷歌在應用程式商店30%的抽成比例是過高的,這意味著不論是應用程式本身還是內購,只要是蘋果或者谷歌作為銷售渠道的應用,其開發者都需要向蘋果或者谷歌繳納30%的收入分成。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公司公開表達了,自己對蘋果從應用程式商店中,收取分成行為的不滿。2019年3月,Spotify正式向歐盟對蘋果提起了反壟斷訴訟,Spotify執行長Daniel Ek認為,蘋果稅似乎旨在損害與蘋果有競爭關係的串流媒體服務。
Ek表示,如果Spotify支付降價幅度,則必須「人為抬高」其價格,「遠高於Apple Music的價格。」 但是,如果不付費,Apple會採用「一系列技術和經驗限制」,使Spotify的體驗不佳。
更早之前,Netflix也宣布不再為新註冊用戶提供iTunes支付選項,決心繞開iOS以及谷歌支付系統,規避應用程式商店抽稅。Techcrunch報導中稱,Netflix是蘋果商店中訂閱金額最高的應用程式,退出iOS系統後,蘋果每年將損失上千億美元。
對此,蘋果公司並不認為自己形成壟斷,蘋果公司CEO庫克曾表示,84%以上的應用程式沒有與蘋果分享任何收益,應用程式商店的規則對待每個開發人員都一樣,適用於所有人。
針對飽受爭議的「30%」蘋果稅,蘋果曾委任分析機構發布調查稱,Appstore的做法與谷歌、亞馬遜等應用程式商店一樣,這些應用程式商店數位平台,收取的傭金在30%左右。
庫克還強調,與大多數競爭對手相比,蘋果的傭金更低。
不過在2019年5月,美國消費者曾就此對蘋果提出反壟斷訴訟,指控蘋果公司利用App Store的壟斷地位,迫使他們購買應用程式時,支付過高費用。在美國最高法院的裁定中,蘋果公司敗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iPhone用戶,可以繼續起訴蘋果App Store的壟斷行為。
今年6月16日,歐盟一天之內向蘋果發起兩項反壟斷調查,稱將重點評估應用程式商店和蘋果支付的相關舉措,是否違反競爭規則。
蘋果所遭遇的情況是谷歌的縮影,The Verge報導中提到,美國市場70%的App營收來自蘋果應用程式商店,Epic、Netflix、Spotify逐步證明,谷歌早晚會與蘋果遭遇一樣的境況。
四年共被罰96億美元
根據《南方都市報》反壟斷課題組的統計,過去四年,谷歌一共遭到了27項反壟斷方面的調查,罰金數額超過96億美元,兩項指標皆為全球第一。
《南方都市報》與武漢大學聯合發布的反壟斷觀察報告顯示,谷歌所收到的罰單之中,來自歐盟的總計金額為93.9億美元,佔比97%。
歐盟在2017年至2019年三年內,連續向谷歌開出三張「天價罰單」,三筆罰單矛頭分別指向谷歌濫用搜索引擎市場、安卓操作系統和在線廣告市場的支配地位,依次開出27.1億美元,50億美元、16.9億美元。
除此之外,還在調查進程中的包括,今年8月4日,歐盟委員會宣布對谷歌收購可穿戴設備廠商Fitbit,展開深入調查,這項交易審查將持續到年底,於2020年12月9日作出決定。
比起「谷歌稅」所佔的市佔率,谷歌在廣告市場和搜索引擎市場上,是更加舉足輕重的角色。市場研究公司eMarketer的數據顯示,2019年谷歌在搜索廣告的市佔率將突破80%,佔全球數位廣告收入31%。2018年,谷歌獲得搜索廣告市佔率75.8%,從該領域攫取了246億美元的營收。而與谷歌相比,微軟、Yelp和AOL的市佔率將分別縮減至6.6%、5.8%和1.1%。
外界對谷歌的反壟斷指控,也主要集中於搜索引擎和數位廣告業務上。英國的反壟斷執法機構CMA調查發現,電腦端和手機端搜索同類關鍵詞的商品,谷歌的價格比另一家搜索引擎Bing高出30%~40%。該機構認為,搜索和社群媒體領域的競爭不足,將削減創新和選擇,消費者也將被動放棄更多個人數據,或以更高價格購買線上商品及服務。
- 2017年,谷歌被歐盟等反壟斷監管機構懷疑操縱搜索結果,來降低競爭對手的排序,並將流量導向自己的服務,還曾被指利用搜索引擎,偏袒自家Google for Jobs、Google Pay等服務。 歐盟委員會表示,谷歌購物顯示給用戶的結果「不考慮他們的優點」,剝奪了競爭對手網站的流量。作為判罰的一部分,谷歌必須要改變他們的搜索算法,進行網站排名,最終歐盟開出27億美元罰單。
- 2019年,谷歌被指控為鞏固廣告領域主導地位,在廣告合約中設置排他性條款,阻礙競爭對手投放廣告,此後還用 「溢價配售」條款取代排他性條款,被歐盟判罰16.9億美元。
- 2018年,谷歌因借安卓系統捆綁自家應用,收到歐盟50億美元罰單
2019年7月,在由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舉行的一場反壟斷聽證中,谷歌經濟政策主管Adam Cohen,在聽證會上對谷歌遭受壟斷調查作出回應稱:「谷歌在競爭激烈、充滿活力的全球市場中運作,不可能一直成功。人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擁有更多的資訊搜索方式,而且這種情況越來越多地發生在僅搜索引擎之外。 」
反壟斷調查輻射全球科技巨頭
反壟斷浪潮的影響正在輻射全球科技巨頭。
據《南方都市報》反壟斷研究組統計,過去四年,除了谷歌,蘋果、亞馬遜皆遭遇過22起反壟斷調查,臉書遭遇13起調查,2019年四家公司遭遇的反壟斷壓力大增,達到41起,佔總數一半。在2020年,目前與這四家公司相關的反壟斷案例已有15起。
「從各國的競爭執法動態看,GAFA(Google、Amazon、Facebook、Apple)確實是反壟斷調查的「常客」。針對蘋果、谷歌和亞馬遜的指責,大部分是利用自身優勢,涉嫌作出損害競爭對手的壟斷行為, 針對Facebook的調查,似乎更多傾向於併購和數據合規。」《南方都市報》與武大聯合發布的一份報告中提到。
對於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公司而言,不少國家的監管者擔憂科技公司權力過大,以致於損害競爭,影響消費者福利。科技巨頭現有的市場規模、龐大的用戶數量以及不斷併購擴張,都可能構成潛在的競爭壁壘。個人隱私、數據安全、算法歧視、競爭公平等問題越來越「敏感」。
武漢大學知識產權與競爭法研究所副研究員周圍,在一個論壇上表示,除了管理者,數位化平台有時候也會扮演親自下場,作為競爭者的身份參與市場競爭。當平台企業與使用該平台的競爭對手,提供的產品或者服務相競爭的時候,如果這個時候它利用自己的市場力量進行槓桿性的傳導,並且使平台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在其中獲益,就構成我們今天提到的現象叫「自我優待」。
「從業務的戰略角度來看,這個自我優待可以為產品和服務提供優惠,同時也可以消極地防治競爭對手,從相鄰的市場進入到核心市場,這個不管是進攻性的自我優待還是防禦性的自我優待,都可以在《反壟斷法》上找到可能構成濫用的嫌疑。」周圍稱。
隨著世界範圍,科技企業迭代和成長的速度進一步加快,寡頭化進程也隨之加速,數位經濟成為國家經濟實力的重要部分。在反壟斷領域,德國、英國等國家動作頻繁,開始修法、不斷發表報告等。
有觀點認為,這些動作背後,一場關於數位競爭秩序話語權的爭奪戰已悄然打響。
本文為界面新聞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四年被罰96億美元後,谷歌再遭反壟斷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