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 AI & Blockchain》銘傳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林盟翔:新創業者勿對法規悲觀,應積極參與金融監理創新
林佳誼
2019-12-20 13:54

「科技對於金融的破壞和創新都會產生影響,且必須要一段時間來因應,而現在台灣佈局的法規和處置方式仍值得肯定。」銘傳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兼金融科技學位學程主任林盟翔,在第三屆《Hit AI & Blockchain》人工智慧暨區塊鏈產業高峰會上表示。

台灣《證券型虛擬通貨交易法》草案12月初在立法院通過一讀,這也是全球首部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簡稱STO)專法。但對於專法中各項規範,包含募資金額3000萬元為限額等,也引起各界爭議與業界不小批評聲浪。

對此林盟翔在Hit AI & Blockchain》高峰會上表示,從學界立場來看,這半年多來,包含STO專法完成一讀,還是應該予以肯定。他認為,在創新型態法規制定的初期,出現一些過緊或過鬆的狀況都屬正常,這些狀況可能在後續階段得到調整,不宜現在就太早下出判斷。 

對現行法規,林盟翔表示個人持肯定態度,因為總比全面限制要來得好,也希望大家要積極參與。以往台灣曾發生眾多金融消費重大爭議,政府都苦於無法解決,從金融海嘯以來眾多爭議都是如此。因此,如果沒有透過任何監理環節的檢驗,就要政府直接接受產業的創新,亦有其困難。

至於STO所設的3000萬門檻限制引起業界爭議與反彈。林盟翔解釋,如果是3000萬以上的案件,建議業者可以選擇進入沙盒去做實驗。他也提醒,如果在實驗過程中,可以判斷案件的風險可以符合現有環境,不需要修正法規,可以直接落地,其實並不一定需要走完整個沙盒流程。

林盟翔呼籲產業不要對法規監理太過於悲觀,「科技對於金融的破壞和創新都會有影響,這需要一些時間去走」,他說,在既有的法規立場,可以利用既有法規去敦促政府給出答案。未來在修法的部分,則是依據沙盒實驗和發展的結果進行推動。

銘傳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兼金融科技學位學程主任林盟翔,擁有深厚法學背景,除了精通金融法、財經法、隱私權法、兩岸金融財經比較法制之外,近年來他也相當關注區塊鏈及加密貨幣產業的發展。

林盟翔在去年接任亞太區塊鏈發展協會顧問,自此開始積極投入區塊鏈監管框架的研議及完善。

在金管會推出證券型代幣發行(STO)相關監管措施與法規前,林盟翔於今年六月舉辦的第三屆《Hit FinTech》金融科技產業高峰會上,向政府呼籲說,「沙盒只是實驗場域,實驗場域產生的數據才是法規調整與制定之依據,政府應鼓勵申請及積極核准進行實驗;監管規範必須要在開放競爭、風險抑制及消費者保護中相互調和,以避免扼殺創新!」 

在金管會正式推出STO相關規範後,業界普遍的聲音以失望居多,林盟翔當時在臉書上發文表示,需要3000萬以上資金的新創公司,應儘速申請沙盒,讓政府知道急迫性!關鍵在於,3000萬資金究竟夠不夠、投資人資格是否需要更大程度的放寬。

他也呼籲政府,應輔導或鼓勵既有券商投資新創事業,儘速取得STO交易執照,以建立有序的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 

林盟翔強調,任何新的制度在「開放競爭、風險可控、消費者保護」的監理架構下,必須要充分溝通,他也期許台灣日後的STO發展,能朝著「普惠金融、風險可控、科技帶頭、監理溝通」的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