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取自pixabay)
當地時間11月28日,加拿大競爭局發佈聲明稱,該局正針對Google在加拿大線上廣告技術服務中存在的反競爭行為採取法律行動。
Google全球廣告副總裁泰勒(Dan Taylor)在一份聲明中對此回應稱,加拿大競爭局提出的投訴「忽視了激烈的競爭,廣告買家和賣家有很多選擇」。
他還表示,Google期待在法庭上陳述其觀點。
泰勒稱,Google的廣告技術工具可以幫助網站和應用程式為其內容籌集資金,並幫助企業吸引新客戶。
Google有45天的時間向法庭提交回應。
加拿大競爭局的聲明稱,調查發現,作為加拿大最大的網路廣告技術提供商,Google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通過實施反競爭行為,阻止對手競爭,抑制創新,抬高廣告成本並減少發行機構的收入。
加拿大競爭局表示,他們向競爭法庭提出申請,要求Google出售兩項廣告技術工具、支付罰款,並禁止Google繼續從事反競爭行為。
本文為界面新聞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谷歌回應加拿大反壟斷機構起訴:期待在法庭上陳述觀點」